第27节(2 / 2)
她喝了一口啤酒,不说话。
“你没法证明她的清白是不是?”他又问。
“你为什么认为她是凶手?”
“我重新查看了她的尸体,”他打开冰箱,给自己拿了瓶啤酒,“我发现她的手指上有一些细微的化学物质,通常这样的化学物质存在于一次性手套的内部。也就是说,她去世前戴过一次性手套。”他一边打开瓶盖,一边说,“她知道只要戴过手套,手上一定会留下痕迹,所以她扔掉手套后,打算去洗手,但是因为药力发作,或者体力不支,她没走到厕所就倒了下来。吗啡不是她的强项,她不知道药力多久会起作用,这是她的失误。其余的所有一切她都设计得非常好。那么,现在的问题是,她临终前为什么要戴手套?”
她看着他,等着他说下去。
“她不能确定我们是否能找到那个注射器,所以不会冒险在上面留下她的指纹。当然,手套和注射器现在都找不到了。”
“这些都是你的猜想。你只能证明她有可能是自杀的,并不能证明她跟双凤旅馆的杀人案有关。”
“是不能证明,所以我要那把伞。如果那上面什么都查不出来,那我就放弃。那把伞在哪里?”
“我扔了。”
“扔哪儿了?”
她不说话。
“好,你听我慢慢说。”他道。“我重新看了每个被害人被害时候的位置。只有舒巧的母亲是躺在走廊上的。如果撇开她,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每个被害人都躺在一个死角里,这表明凶手可能不是一个在体能上占绝对优势的人。所以说,”他开始扳手指,“凶手的特性是,在案发时段出现,身边带着形似凶器的物品,有能力躲过警察的搜查,曾经回到过现场,有法医常识,会开车,体能上不占优势,身边常常带着字典之类的东西。你看,你跟她见面那天下着雨,她带着伞,事发后她是乘着邻县警署的车离开的,谁会想到凶手坐着警署的车离开?她跟周法医显然是朋友,她可能听说过埋葬虫。她是女性,其实她一直想让我们认为凶手是男性,这本身就说明事实可能恰恰相反。她是知识分子,出门开会可能常常会带着字典,还有她会开车——我早就知道她会开车。至少我知道的,跟这个案子有关的人中,她是唯一符合凶手特征的人。”
“可你没证据。”
“是的。这就是我来这里的目的。再来说那支圆珠笔。”
“圆珠笔又怎么了?”
“你要明白,凶手是最希望我们把圆珠笔当成凶器的人。我们都知道,一支圆珠笔杀不了那么多人。她也应该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当她把圆珠笔郑重其事地当作凶器送到你面前的时候,我就觉得非常有意思。这不符合她的聪明才智。所以说,这是一个误导。”
“不管是不是误导,你现在只能证明,她可能是凶手,并不能证明,就是她。”
“是的。她没有留下任何证据。”他无奈地朝她笑笑,“我想她当时一定很惊讶为什么现场多了一具尸体,她也一定一直想弄清楚舒巧跟那支笔的关系,她一定很想知道,舒巧的母亲到底是谁杀的。舒巧是不会直接向她坦白自己的罪行的。周法医在今年年初的时候来过鹿林镇,他还带着个朋友,我找人问过神医,证实了那个朋友就是你妈。我猜她就是在那时候,把圆珠笔和王飞燕的尸体放在一起的。那么,这支笔在她抽屉里躺了那么久,她认识舒巧也那么多年了,为什么现在才把它拿出来试探舒巧呢?”
“你说为什么?”
“突然之间,你的婚姻出现了问题,突然之间,她得了胰腺癌,突然之间,你的警察职业岌岌可危——她打算最后帮你一把。”
她不吭声。
他接着道:“我猜想李老师当时只是让舒巧看了那支假圆珠笔的照片,因为如果是实物,舒巧应该一眼就能看出真假。而且,如果你妈手里拿了圆珠笔,她就不需要跑那么远的路去鹿林镇。舒巧被照片迷惑,担心自己杀死母亲的事实被揭穿——她杀了她母亲这是毫无疑问的——于是,她决定拿回证据。她向李老师询问了圆珠笔所在的地方。当时她所看的照片上肯定不单单只有圆珠笔,应该还有王飞燕的尸体,这样才合理,这样李老师的照片才能骗过舒巧。这样,舒巧才有胆量问李老师,‘它在哪里?’她假装在打听尸体的下落,实际上,她是想知道笔在哪里。她认为只要不提到那支笔,李老师就会以为,她关注的只是那具尸体。李老师很好地利用了舒巧的凶手心理。李老师又是怎么说王飞燕的,其实,非常简单,她只要假装自己在怀疑言博就行了,我看过她写的罪犯分析,她只要把它拿出来给舒巧看,就能告诉舒巧,她正在怀疑言博。她给了舒巧一个表演的空间。还想听吗?”
她向他作了一个“请便”的手势。
“李老师暗示言博就是凶手,舒巧最自然的反应是什么,假如她是无辜的话,那就应该是恐惧和震惊。她当时一定就是这么表现出来的。然后,她可能对李老师说,她再也不敢跟言博在一起了,她得躲开言博这个杀人嫌犯,但她没地方去。其实,她是想去鹿林镇找回那支圆珠笔。但她得有个理由远行。于是,李老师就顺理成章地为她提供了一个避难所。她现在应该就在那个避难所里。而那个避难所就是她的某个据点,比如存放虫子的地方,她知道舒巧过去之后一定会清理房子,那里一定好久没人住了,打扫是难免的,这等于在为她自己消除证据。”
“如果舒巧当时说要躲开言博,只是个幌子,那么为什么我妈死后,她仍然对我说,她要跟言博分手?她大可以偷偷到鹿林镇把事情办完,再溜回来继续当他的未婚妻。”
“因为她不知道你妈对你说过多少。她也不知道,除了她母亲之外,其余人是谁杀的。可能真的是言博呢?假如你们告发言博怎么办?离婚的前妻出于报复这么做很合理,所以,她想避开这个矛盾,假如她退出,言博重新回到你身边,也许这矛盾就化解了,也许你们就不告他了,对她来说,她也避开了危险。所以,她得退出,至少退出一段时间,至于她在你面前的那些表演,什么失望,什么害怕,那是以防万一,万一言博还是被抓了,她得撇清自己。这里面唯一的失误就是王飞燕的尸体。我猜想,她可能本来想找墓地安葬她的,但还没来得及,尸体就被发现了,后来她一定来过旅馆,但发现旅馆已经被警方控制,于是她只能选择逃走。”
“她为什么不站出来说自己是为了替言博掩饰,才去认领了那具尸体?”
“要知道,她的确杀过人。所以她并不希望整个案件被拿出来重新调查。因为她不知道她站出来这么说,会有什么结果。在她还没考虑好周全的情况下,她只能选择先躲起来。”
“我觉得她当时只要找个借口拿走那些随身物品就行了,根本不必花大价钱把尸体也买走。”
“她得确保万无一失。她不知道那具女尸到底是怎么回事。当我知道她花10万块买了尸体,我就知道她一定干过。想想她心里有多么害怕,多么担心留下证据。”
她看着他。
“你说来说去,还是我妈是怎么骗舒巧,并不能证明她参与了双凤旅馆的灭门案。”
“我也希望不是她。只要你给我那把伞,我也许就能证明,我是错的。”
又是那把伞!
“我说我扔了。”她道。
“好吧。我暂且相信你。听我接着说。”
“你还没说完吗?”
“没有。那天晚上,言博开车第一个离开旅馆,接着是她,舒巧母亲是乘出租车到旅馆的,她走的时候乘的是舒巧母亲来时乘坐的那辆出租车。而这时候,舒巧还在昏迷中。”
“我有个问题。舒巧的母亲比言博和舒巧晚到,她应该是直接进了旅馆,是不是?”
“应该是这样。”
“如果她直接进旅馆,她可能遇到那个凶手,可为什么凶手没杀她,杀她的反而是她的女儿?”
“我认为她进旅馆时,凶手正好从后门离开。我刚刚也说了,每具尸体都在一个死角,所以,舒巧的母亲进入旅馆时,她一具尸体都没看见,她可能还在账台等着谁来接待她。不料却等来了被强暴之后的舒巧,于是两人就吵了起来,惨案就此发生。舒巧杀了母亲后,发现竟然没人开门出来看看,她觉得很奇怪,就开始查看旅馆,结果发现人都已经死了。这时候,她就决定把母亲的死嫁祸给之前的那个凶手。于是,她做了几件事,她可能给自己随便找了一个房间,然后拿了别人的行李当作自己的行李。”
“当初警方没有详细登记每个被害人的行李,要不然应该早就知道她们不是旅馆的客人了。”
“再来说那个凶手。她为什么走后门?因为她知道后面停着一辆车。对了,顺便说一下。我认为那顶帽子和埋葬虫都是幌子,那也是在误导我们,她想让我们认为,只要我们追着那些虫子就能找到凶手,或者,他想让我们认为,凶手刻意毁灭这具尸体,是为了特别的原因,也可能凶手跟这个人认识——总之她这么做让事情变得非常复杂,这就是她的目的。但是,从旅馆扛着尸体到后院埋起来,是不现实的,并且一定会被发现,我事后问过陆署长,他说他带着警犬把整个区域搜索了好几遍。确定没有别的尸体。而且,如果她真的杀人后埋尸,时间上也不允许,舒巧的母亲一到,她就得走了,她得赶上同一辆出租车。”
所以她才会积极地支持周法医去研究那些虫子吗?虫子是来过,但是,恐怕只是丢下去后,又用杀虫剂杀死了吧。
谷平继续说道:“她乘着出租车离开,因为言博中途停过几分钟,她可能远远地看见了言博的车。只有一条路通往县城,火车站和县城是同一个方向,她只要让司机往前开就行了。她为什么要追言博的车呢?因为她怀疑言博可能看见了什么。也许她本来打算杀了司机后再杀言博。可她还是晚了一步,言博当晚就结账走了。她根本没机会,也可能是错过了。那天晚上更晚些的时候,她把车开到火车站附近,接着她步行去火车站,为什么没有直接开到火车站呢?那里人太多了。她走到火车站后,换了衣服,在候车室随便对付一夜,准备第二天清早,见她的小朋友。这就是全过程。”他的眼睛直直看着她,“如果你想证明我是错的,就把那把伞拿出来。”
她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更不知道再硬撑下去,还有没有必要。
“我现在唯一不明白就是,她在双凤旅馆的杀人动机是什么,最奇怪的是,她后来还收养了你。”他看着她的神情像是在说,你应该知道答案吧。
“她跟朱艺在15年抢了银行。她就是我看见的劫匪之一。”一句话从她的喉咙里溜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