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2 / 2)
我说:“好了,工作要紧,那些阴阳鬼神的话,你不信,就对你没有作用。”
梁伯转身走了,一双腿撇着外八字,走得不疾不徐。
冷柜里的尸体是最可怕的。这具女尸尤其有些吓人,因为她的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死死地盯住正上方。可以看出她生前是一个美丽的女人,五官很精致。我看了一眼冰柜拉手上的纸签,写的是“王迪,女,1975年7月24日生,2008年1月30日入柜”。
我揭开蒙在尸体上的白布,见尸体上遍布尸斑。她耳根处的一块紫红色斑痕引起了我的注意。这块斑痕的色泽最深,而且略显透明,与自然形成的尸斑有所差异。我用食指在这块斑痕上轻轻地按,一按,很硬,与身体其他部位的触觉没有差别。
我对冯可欣说:“我希望不要急于火化尸体,这具尸体需要解剖化验,你能不能和她的家属取得联系?”
冯可欣说:“这件事太大,需要余局出面协调。”
我说:“那就给他打电话,让他去处理,他不是留下话,有事情随时联络吗?”
出乎我意料的是,死者王迪的家属极力反对解剖尸体。王迪的父母都是政府公务人员,却很不开通,威胁我要做出保证,解剖尸体后一定要找出死者的真正死因,找到王迪是他杀的证据。如果解剖后的结论依然是自杀,等于是侮辱他们女儿的尸体,公安局要负责经济赔偿。
由于双方僵持不下,我只好给沈恕打电话请示。
沈恕说:“你有多大把握?”
我说:“客观上有五成把握,如果算上两起案件中均有尸体痉挛的情形出现,主观的怀疑能增加两成把握。”
沈恕知道我说话很慎重,既然坚持解剖尸体,一定是发现了案件有很大的疑点,就说:“既然这样,就解剖吧,只要依法执行,即使结果没有发现什么,也不是你的错,公安局当然不会赔偿。死者父母的情绪要照顾,工作也不能耽误。在目前阶段,尸体的处置权并不完全归属于死者的父母,公安部门同样有对尸体的处置权利,这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在未得到死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我对王迪的尸体进行了解剖。
死者右耳根的青肿部位是我解剖的重点。我第一眼看到这里时。就怀疑是外伤造成的斑痕,虽然和尸体上其他部位的尸斑看上去很相像,但是身体组织的坏死与正常的尸斑,仍有微细的差别,可以凭肉眼辨识出来。
解剖刀割进尸体耳根的部位时,我的把握又增加了几成。外伤造成的组织坏死与正常的身体组织,割开时的手感是完全不同的,这需要解剖过许多尸体,才能累积这种经验。
解剖过尸体,我长舒一口气。走出解剖室,对冯可欣说:“通知王迪的父母,他们的女儿是他杀的。”
冯可欣的眼睛一亮,看得出这种结果也是他期待的。毕竟他只是一名小刑警,自作主张地把这起案子捅到市里,如果他的判断失误,要承受巨大的压力。
4.模拟作案
在我的要求下,沈恕还是赶来庆县。我力劝他来参与这起案件,说的话很具有煽动力:“这是一起罕见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对尸体很有研究,策划了一起颇具迷惑性的案子,也许是两起,我保证你在刑警生涯里几乎不太有机会再遇到类似的案件,错过就太可惜了。”
沈恕是一听见大案、奇案就全身汗毛孔都兴奋的刑警,经我这样一蛊惑,立刻马不停蹄地从楚原市赶来。他是上级公安机关的刑警队长,来庆县指导或协助办案是名正言顺,无须请示和批准。
我向沈恕和冯可欣阐明了尸体解剖结果和我对案情的分析:“王迪的尸体的右耳根部位有局部坏死,是外力打击的结果。虽然尸体经过冷冻,已经使得检验结果弱化,但是我可以提交科学详尽的检验报告,证明这个检验结果的正确性毋庸置疑。由于受伤部位和死者胸口的致命刀伤几乎是同时发生,所以很难论证哪一处伤痕发生在先。”
冯可欣说:“这两处伤痕的发生时间与案件有密切关系吗?”
我说:“有,而且是决定性的,如果耳部伤痕发生在先,则可以肯定王迪是他杀,反之,则证明王迪是自杀。”
沈恕说:“但是你在解剖尸体后,已经确定被害人是他杀。”
我说:“这是一种推断,因为两起案件都出现了尸体痉挛的现象,这种巧合性如果未经人为安排,自然发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刚好我又在王迪的尸体上发现了外力打击的伤痕,所以我基本可以确定王迪是被人杀害的。”
冯可欣说:“但是你又说过,如果死者是被人杀害后伪装成自杀现场,尸体不会出现痉挛现象。”
我说:“这就是问题的症结所在。绝大多数人死后,全身肌肉发生松弛,但是这种肌肉松弛的现象很快就会过去,经过较短的时间后,肌肉逐渐变得僵硬,并伴有轻度收缩,使各关节固定下来,比如口不能张开,四肢不能弯曲,这种死后肌肉强直的现象,就称为尸僵。但是也有一少部分人,在死后没有经过肌肉松弛阶段,在死亡的一瞬间,全身或局部的肌肉立即僵硬,把临死时的姿势和表情固定下来,尸体痉挛是他人无法伪装的。因此,是判明死者临终状态和鉴别他杀、自杀的可靠依据。”
沈恕和冯可欣都瞪大眼睛认真聆听,我接着说:“造成尸体痉挛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延髓出血。延髓是人的生命中枢,延髓的机能活动控制着人的心跳、血压、呼吸等基本的生命活动。通过外力导致延髓出血最常见原因就是重击人耳的根部。耳根部缺少皮下组织,是头部的薄弱部位,又恰恰接近颅底和延髓。打击耳根部很容易使颅底受到震荡,颅底震荡必然会波及延髓,使脑干受到牵拉或发生侧向移位,引起心跳突然减弱、血压下降、呼吸困难,造成死亡。死者在停止呼吸的一刹那,会由于延髓出血而发生尸体痉挛,凶手可以在这一刻伪装出自杀现场。”
沈恕说:“这种推断过于离奇,不过也在情理中。只要凶手的动作敏捷,心理素质稳健,应该可以完成这个犯罪过程。”
冯可欣说:“听来有些像天方夜谭,匪夷所思。”
我说:“所以我需要你们两个协助,还原犯罪现场。”
李宝庆的家在一幢居民楼的二楼,两室一厅的格局。案发现场在卧室里,当时王迪躺倒在床上,李宝庆把刀刺入胸膛后忽然后悔,就拨打了急救电话。急救车到达时,王迪已经停止呼吸,李宝庆刺穿了肺叶,形成血气胸,但是性命无碍。
沈恕打量着室内的格局,说:“王迪如果是在这张床上杀死自己或者被人杀害,那么她耳根的伤痕一定不会发生在刀伤之后,这间房子里没有坚硬带尖角的物体,能够造成那样严重的创伤,可以确定她耳根的伤痕是被人击打所致。”
我说:“我们能否设想一下,如果当时室内只有一男一女,如果男方要将女方杀死,井伪装出女方自杀导致尸体痉挛的状态,要怎样做才能完成?”
沈恕早已经设想出一个方案,说:“这需要小冯配合一下,你来扮演受害人,我来做凶手。”
冯可欣说:“大开眼界了,不愧是市里来的大侦探,我做刑警也有几年了,还没见识过模拟现场。”
沈恕说:“这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模拟现场,只是在摸索凶手的作案手法。按照咱们大法医的推理,凶手必须在打击受害人耳部后,造成尸体痉挛的后果,同时把凶器推进受害人的胸膛。”
根据沈恕的安排,冯可欣被全身捆绑得像粽子一样,放倒在床上。一把刀握在他手里,对准心脏。
沈恕说:“李宝庆是体育老师,档案里记载,他还练习过武功,以他的身体素质,把王迪制服并捆绑,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我表示同意。冯可欣全身僵直着倒在床上,也连声赞同。
沈恕弯下身,右手扶住冯可欣胸口尖刀的刀把,突然挥起左手用力击打冯可欣的耳根,同时右手发力,将刀尖刺进冯可欣的心脏。
我虽然明知是在模拟现场,但沈恕实在表演得过于真实,恍惚间一桩真实的凶杀案发生在我眼前,吓得我发出一声尖叫。
冯可欣也惨叫一声,说:“沈支队,你不是真的要杀了我吧。”
沈恕笑笑,挥舞着那把刀说:“这是道具刀,怕什么。我设想的这个杀人方案是不是很符合大法医的推断,一拳击打受害人耳根部,造成受害人延髓出血,同时把尖刀推进受害人心脏,尸体在一瞬间发生痉挛,右手紧握尖刀,由于受害人全身被捆绑,姿势保持不变。凶手在杀人后,解开捆绑尸体的绳子,然后自残,报警。过程设计得很精巧,虽然过后难免被人诟病,但是却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冯可欣说:“但是他又何必自残呢?他完全可以设计一个王迪自杀的假象,就像上次李宝庆的老婆自杀,根本就没有人怀疑到他……”冯可欣脑海中忽然灵光一现,“李宝庆的老婆会不会也是被他用同样手段杀害的?”
沈恕微笑说:“小冯有成为优秀刑警的资质。李宝庆这次不惜表演殉情的惨剧,很可能是一条苦肉计,就是为了要打消人们对他的怀疑。如果我们的模拟现场成立,不能排除李宝庆的老婆是被他杀死的可能。”
我说:“只是还要找出李宝庆的杀人动机和他作案的直接证据。”
沈恕说:“如果我们没猜错,有一件作案工具还在这个房间里,就是捆绑被害人的绳子。凶手在杀死被害人后,解开她身上的绳子,然后就自残报警,一定没有时间将绳子处理掉。”
三个人在几个房间里搜索一圈,一无所获,沈恕的目光最后落在阳台上的一捆电线上,问冯可欣说:“你读警校时上过捆绑课吗?要把人绑住,一动不能动,用什么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