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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伏魔你就告诉我关于沈家的秘密吧。”凌凡说道。
“嘿嘿,小子,我说了不说就不会说的,别想从我嘴里套出什么消息,其实你现在知道也没什么用,就算知道了也只是徒增伤悲罢了,所以啊,小子,我是为你好,等你的抗击打能力强了,我再告诉你吧。嘿嘿”
“好,算你狠”听伏魔如此一说,凌凡也不打算再问了,再问也问不出什么名堂。
“嘿嘿,小子,别把正事儿忘了,把那张神秘地图拿出来看一下。”
“我差点搞忘了”凌凡打了一下自己脑门,暗道自己记性太差,收拾了下心情,从纳戒里拿出来神秘地图。
塔克拉大沙漠的神秘壁画上虽然也有蝌蚪文,但是凌凡并不打算去看,直觉告诉他神秘壁画上的蝌蚪文应该是在介绍壁画上的人的生活习俗。而且更重要的是,神秘壁画的建造者竟然能将幻境里的神秘人杀死,那实力绝对强大到不可想象,凌凡现在可不想去趟这趟浑水。
所以凌凡打算先看神秘地图,以后实力强大了再去研究神秘壁画。
凌凡将神秘地图摊在了手上,摇头摆脑的看着那些蝌蚪文。
“奇怪了,这些蝌蚪文我怎么还是不认识啊,不过又总感觉有点熟悉。难道自己还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那这个过程得需要多久”凌凡郁闷的想到。
好不容易以为自己认识蝌蚪文了,可以对神秘地图一探究竟了,哪知道最后还是蝌蚪文认识他,他不认识蝌蚪文。
“还是不认识吗”伏魔问道。
“嗯。”
“那可真是奇怪了”伏魔沉吟道。
就这样凌凡继续着他的沙漠之行。
根据大周帝国地图的路线,凌凡已经在塔克拉大沙漠行走一个多月了。
这一个多月凌凡一直是徒步行走,没有施展神行术,在金字塔的生死顿悟,已经让他想通了一个道理,要成为强者,就必须对自己狠
所以他才在沙漠这恶劣的环境里硬走,这样不仅可以锻炼他的体质,锻炼他的肉身力量,也可以磨练他的意志力,只要把精神和意志力磨练出来了,对以后的修行是大有益处的。
通过这一个多月的努力修行,凌凡更加体会到了沙漠环境的艰辛,他没想到蛇人族竟然能在这等恶劣的环境下生活那么多年,心里不由得佩服起他们来。同时他对他答应蛇人族的事也更上心了,如果最开始是想蒙混过关,虽然后来也下了承诺,并且也会尽力完成自己的承诺,但是打心眼里,他还是有些看不起蛇人族的,人类天生就有种族优越之感,所以从本质上来讲,对异族的歧视从生下来就已经有了。
但是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修炼,凌凡现在是打心眼里佩服这些蛇人了,现在的他已经是真心想帮助蛇人族了。
期间他也遇见过蛇人,不过蛇人似乎都收到了消息,每个见到他的蛇人,都对他毕恭毕敬的,没有哪个蛇人攻击过他。
又在沙漠里前行了几天,这时候的凌凡撸zhe衣袖擦了一下脸上密集的汗水,从纳戒里拿出地图看了一下,终于是大大的呼了一口气:“总算要到天云城了”
正文第六十四章路见不平
天云城,天云宗的附属城市。天云城不管是在名义上还是实际上,都已经完全被天云宗所掌握。天云城虽然名义上是一座城市,但是其面积不比行省小,而且天云城交通发达,是通往大周帝国附近几大帝国的中轴线。
就是这样一座极其繁华的城市,现在已经完全被天云宗掌管,而大周帝国的皇室却是屁都不敢放一个。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天云宗比天灵门强很多,虽然西北行省实际归天灵门掌握,但名义上还是大周帝国的行省。大周帝国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想和天灵门撕破脸皮。
天云宗的实力明摆在那里,虽然天云宗名义上是大周帝国的宗门,但是实际上天云宗不隶属于任何帝国,可以说是独立的一个大宗门,基本可以说是这一片地域的龙头老大,不管是声望,还是影响力,实力势力都凌驾于周遭几大帝国之上。
凌凡一路风尘仆仆的,终于是来到了天云城前,拍了拍满是沙尘的衣服,整了整装束,昂首挺胸的走进了天云城。
这次塔克拉大沙漠之行总算是完成了,虽然期间经历了很多艰险,而且还差点死在了金字塔,不过也算是他命大福大,最后又复活了过来。而且还收获不小,不仅修为直接从六星灵者冲到了九星灵者,而且还得到了一颗融合心脏。
融合心脏的好处,经过凌凡这一个多月来熟悉适应,已经渐渐凸现出来,第一就是凌凡现在沟通灵子的速度比以前快了几倍不止,这才一个多月,凌凡就已经隐隐的触摸到灵士那层境界了。
第二个好处就是他的思维比以前转得更快了,反应比以前不知灵敏了多少倍,基本上能在刹那间做出反应。如果现在在遇到那个非常擅长速度的黑猫,凌凡现在可以确定,眼睛绝对完全跟得上黑猫的速度,甚至黑猫的速度在他的眼睛中还会变得迟缓
当然融合心脏或许还会给他带来其他好处,只是凌凡现在还并未发现,毕竟这颗心脏可是跟金字塔扯上关系了的,肯定不会那么简单
至于凌凡得到的那柄巫杖,凌凡很汗颜,因为经过一个多月的摸索,他还是没发现巫杖到底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就感觉跟普通的法杖差不多,唯一的不同就是这柄法杖是从金字塔拿出来的。
对于此伏魔也很纳闷,不过他最后还是很负责的对凌凡说:“巫杖,既然是从金字塔里拿出来的,肯定有它的不凡之处,只是现在的你实力太低了,发挥不出它的威力,还得把实力提高了再说。”
凌凡那个郁闷啊,这说了不是等于白说吗,谁不知道要提高实力但是同时凌凡对巫杖也更上心了,既然连伏魔都没办法,那巫杖绝对是来历非凡,其潜在能力凌凡估计应该很大。
凌凡一边想着事情,一边缓缓走进了天云城。
天云城的城门很大很宽很雄伟,两边站着一排银黑色盔甲的威武雄壮的士兵,手拿寒光闪闪的方天戟,面无表情,看的凌凡暗暗咂舌。天云城的士兵果然不一样,比其他城市强了不止一筹,就算是给人印象很深的塔克拉城士兵也是赶之不上。
天云城是很繁华的一座大城市,城市里的房屋金碧辉煌,街道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