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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了,我受不了了,我要进城去。”白种人提着手中的冲锋枪,就要夺门而出。
可是刚转身,就有一只手搭在了他的肩上,说道:“我跟你一起去,这种日子,我也受够了。”
说话的是一个黑种人,也是穿着破旧的军服,提着一把冲锋枪。
“好,威尔,我就知道我们是好兄弟。”白种人握着黑种人的手,说完就对着坐着的另外十三人道:“你们呢”
坐着的十三人,你看我,我看你,都在考虑要不要进城去,改变一下现在的生活。两分钟后,三个白种人,五个黑种人站了起来。意思很明白,打算与他们一起去。
现在有四个白种人,六个黑种人,剩下的五人还是坐在地上。那威尔看了一眼地上的两个黄种人,一个白种人,两个黑种人;轻蔑的呸了一口,然后对着握着自己手的好兄弟道:“普斯,他们没种,别管他们,我们去大吃大喝,让他们在这里啃又臭有硬的大饼。”
普斯看了一眼那坐在最里面的那个身穿白色亚麻布的黄种人,然后淡淡的道:“大力,我希望你能与我们同去。”
此言一出,在场的人都把目光望着最里面看不到面容的大力,所有人都没有说话,好像对那大力又敬又怕似的。
许久之后,那大力用英语传来了淡淡的声音:“三月前,我们一百五十多人,不喜欢打仗,不喜欢杀人,更不想死,于是我们临阵脱逃、翻山越岭、漂洋过海来到了这里。”大力说话间已经从角落处走了出来。
边走边道:“一路上我们眼看着一个一个的好兄弟在面前倒下,好不容易到了这里,我们却剩下十五人。本来靠我们的双手,可以维持每天的生计,而你们偏偏不满足,要去强取豪夺,试问那样的后果难道不会带来的追逐,导致我们与之交战,甚至杀人。如果是这样,那不是与我们当初临阵脱逃的原则相悖了吗”
说完话的大力已经走到了普斯的面前,与他面目相对,火光映照大力的脸庞,显得他是哪样的刚毅,一双冷厉的双眼任谁看了都会忌惮三分。这正是一张中国人人的脸孔。还是那样的熟悉。
普斯避开了大力的目光,不去看他,把脸调向另一方道:“去尼罗河卖货物来赚钱生活,这我们不介意,可是如果是这样,我们何时才能攒够钱回美国凭什么几分钟的路程,城里的人是吃香喝辣,而我们却在这里闻臭气,吃硬饼”
威尔补充道:“就是,我们这次去抢一回,抢了足够的钱,我们就可以回美国了。就可以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你不去,别拦着我们去。”
大力摇了摇头道:“脚长在你们的腿上,去不去是你们的事,我只是给你们提一个醒,开罗城的警力不少,你们必须尽快脱离,然后隐藏起来。要不然后果是你们付不起的。”大力说完就转身回到了原位,吃着自己还没有吃完的大饼。
然而大力这一番话,却引起了一直坐在地上没有动的那一白两黑的三人。大力看了他们一眼,没有说话,只是轻叹了一声。
威尔看着在场除了大力与另外一个黄种人外,其它人都愿意去,当即一喜,毕竟人多力量大。大喝一声:“好,出发”
提着枪的普斯留下一句:“放心,你们俩那一份我会给你带回来。”就走了出去。
刚走出门外,大力的声音就从里面传来:“希望你们回来的时候,还是十三人。”
普斯停留了片刻,却没有回答;下一刻带着十三人就端着冲锋枪,朝夜幕下的开罗城扑去。
、大力
留在垃圾楼里的大力与另外一个黄种人坐在火堆旁,静静的看着火苗时高时低;坐在大力对面的那人用韩语轻声喊了一句:“力哥”
大力提着酒瓶喝了一口酒,道:“怎么,金俊,你也想去”
这个叫金俊的韩国人提着手中的啤酒,摇了摇头,挪到了大力的身边坐下,道:“我是很想去,不过没有你的队伍,我是不会去的。”
大力苦笑一声道:“我可不是你的保护神,别什么都指望我。”
金俊看了一眼侧着脸的大力,道:“力哥,有一个问题,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你有那么强的模仿能力不论是哪国的语言,在你面前说一遍,就能学会;不论是什么样的武器,只要在你手中,你都能第一时间,而且使用得还是那么出神入化;不论是什么功夫,你只看一遍,就能打出来,威力毫不逊色专业高手。有好几次我都把你当做神一样的存在。你能告诉我,你是神吗”
大力听着金俊的话,一脸的迷茫,摇了摇头淡淡的说着:“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自己是谁,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出现在这个世上,为什么会有那么强的模仿能力,我很迷茫”
金俊道:“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是在阿富汗的一个山林中,当时我被恐怖分子当做人质要求你们放他们离开。其实那个时候我就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毕竟美国佬是不会为了一个外国人而放走他们恨之入骨的恐怖分子,而且还是十八个。
让我想不到的是,就在美国佬开枪之时,你绕到了恐怖分子后面,在短短的一分钟之内,用匕首解决了他们,救下了我。而且更让我惊讶的是你是黄种人;当时我就在猜测,不是我的同胞,就是日本人。因为在参与阿富汗的黄种人国家,就只有日本与我韩国。可惜你却说你不知道自己是哪国的呵呵”
说到最后金俊摇头苦笑了起来。大力却喝着酒缓缓的道:“大约一年前,睁开人生的第一眼,我是出现在一个陌生的玻璃箱内;玻璃箱外有很多人盯着我,让我感到害怕,要逃离他们的视线,于是就破坏了一切,逃了出去。然后一直寻找自己是谁。却无意中误入了开往阿富汗的军用机。
飞机刚降落,就遭到了塔利班恐怖分子的袭击。等我从货物舱出来,周围摆满了美国佬的尸体;看着周围陌生的环境,我很迷茫,不知道该往哪去,去哪寻找自己的身份
就在我要离开那些尸体的时候,一只血淋淋的手拉住了我的脚,我回头看去,是受了重伤的普斯,后来才知道他是这次来阿富汗的新兵之一;我救了他,然后把他送去他指定的地方,一路上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其实他也是我有记忆以来的第一个朋友。
他得知我的情况后,知道我无路可去,就把我安排在了他的身边;从而与他一起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