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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可能在这种地方唱歌,不唱。”
凌云仰脖又是一大口酒,已经下去半瓶多,说道,“你不唱我唱。”
薇薇很惊讶的说,“你还会唱歌呢没看出来呀,以前没有听你唱过,今天怎么了,心情高兴吗”
凌云满不在乎的说,“唱歌谁不会,慢慢你就会发现,我会的东西多了,我现在就去唱。”
走到唱歌的区域,扔给侍应生一百金币,冷冷的说,“不用找,我要唱支歌。”
那个穿着暴露制服的女侍应生同样冷冷的说,“一首歌三百金币。”
凌云大怒,心说唱一首歌三百金币,你不如去抢,一想到薇薇在旁边,马上平静下来,掏出五百金币,说,“这下够不,剩下的当小费。”
女侍应生脸色马上多云转晴,向凌云抛了一个媚眼,娇声说道,“先生真潇洒,等那个小姐唱完,你就可以唱了,谢谢先生,有什么需要尽管来叫我噢,保证让您满意。”说完挺了挺高耸的胸脯,抿了抿红嘴唇,眼神迷离飘忽的看着凌云。
凌云没有看到女侍应生这些细小的动作,说,“我没有什么需要,我就需要唱歌。”
女侍应生心想碰到一个不懂风情的愣小子,把头扭向一边,不理会凌云。
不一会儿,那个女的一曲唱完,凌云大步走上台,接过话筒,大脑闪过兰德里教给自己的话,要想成为浪子,唱歌一定要像狼吼。
凌云接过话筒,甩了甩有些蓬松的头发,清了清嗓子,大声说,“接下来这首歌,我要送给台下的这位美女,歌曲的名字叫,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
凌云开始肆无忌惮全情投入彻底忘我的唱了起来。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往前走,莫回呀头。
通天的大路九千九百,九千九百九呀,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往前走,莫回呀头。
通天的大路,九千九百,九千九百九呀。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呀头。
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呀,
抛洒着红绣球啊,正打中我的头呀。
与你喝一壶呀,红红的高粱酒呀,
红红的高粱酒呀,
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呀,往前走,莫回呀头。”
凌云在台上如狼一样疯狂的吼着,其实凌云唱歌水平真的很一般,平时也不怎么唱,只是今天要装浪子,浪子么,自然不会顾忌唱的好不好听,再加上喝了半瓶多酒,声音全部放开,超常发挥,比平时唱的好得多,台下居然还有一些观众叫好。
薇薇也被凌云狂野的风格所吸引,看着台上凌云的样子,不禁笑出声来,心说,这小子投入的样子还挺有意思的。
凌云一曲唱完,台下响起一阵掌声,凌云得意地向观众挥手致意,走回自己的桌边,对薇薇说,“怎么样,我唱的好不”
薇薇笑着说,“挺好的,从来没有听过像你这样唱歌的,你究竟是唱还是在喊,平时你怎么不唱,以后你可要给我唱歌。”
凌云一耸肩膀,似乎抖了抖身上的灰尘,淡然说道,“那要看我心情。”
薇薇说,“好好好,今天我不惹你,听你的还不行。”
凌云表面上一副很酷的表情,心说不错不错,五浪真言中的浪子形象被我发挥得淋漓尽致,果然,对这清纯的薇薇有莫大的吸引力。一仰脖,把剩下的酒喝干。
薇薇在一旁拍起美丽的小手鼓掌,凌云美滋滋的,比吃蜜还甜。
两人天南地北的又聊了一阵,薇薇首先说,“已经很晚了,回去吧。”
凌云想了想,时间确实不早了,说,“好。”
到柜台一结账,一千八百金币,凌云手一翻,拿出二千金币,说,“不用找,做小费。”说完,带着薇薇扬长而去。
第四卷初恋第九十四章兽人要吃人
两人出了“寂寞人家”酒吧,来到大街上,薇薇从来没有见过今天种种表现的凌云,默默的跟在后面。
凌云狠狠抓住薇薇的手,薇薇娇呼了一声,却没有拒绝,两人在昏黄的路灯下并排前行。
月儿高高的挂在天上,似乎并不遥远,星星一闪一闪的,如同一颗颗剔透的宝石,缀满整个天幕。
一个晴朗的夜晚,一个清凉的夜晚。
凌云想,就这样牵着薇薇的手,一直走下去,牵手的感觉太美妙了,希望路长一点,最好没有尽头。
薇薇想,就这样被凌云抓着手,坚持不了多久,抓的我手都有些疼了,真希望路短一点,马上走完才好。
前方忽然传来许多人的喊杀声,夹杂着兵器的碰撞声,很是热闹,两人一愣,有些好奇,这么晚了还有人打架,快步走过去,看见足足有几百人正在激烈的械斗。
凌云故意说道,“尊敬的奥斯汀帝国公主,看起来我们都城布鲁沙的治安状况需要改善。”
薇薇瞪了凌云一下,说,“你应该去给我父皇提建议,和我说有什么用,我有什么办法,再说,我对政事不感兴趣。”
凌云看了几眼,认出来了,又是东兴和洪兴两个帮派,这次好像没有上次帮战那样惨烈,不死不休的架势,受伤的情况也有,但都不特别严重。
凌云心说,这群小混混,上次的事情已经解决,还没完没了的,肯定是没事打架玩,也对,他们不打架还叫黑社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