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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45(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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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国的见证下,朱利尔斯冯科摩与佩姬唐莱因施曼,正式结为夫妻,此婚姻受世俗律法与神授之权庇佑,神圣不容侵犯。”

“我想吻你,吻你的红唇,吻你白净的肌肤,吻你芬芳的身躯,只要想到你,我便能战胜世间最邪恶的妖魔鬼怪。”朱利尔斯呢喃着,他继续回忆着。

婚典和蜜月旅行,奢华而且迷醉。

他对新婚之夜应当发生的场景,早已盘算了无数遍,那将是充满情欲和爱的,是滚烫的,有鲜红的葡萄酒,有爱人轻拂的鼻息,她会偎依在自己的怀里,龙胆蓝的明亮眼眸中满是朦胧的雾,他会给她述说世间最甜蜜的话语,也许她还会说,“好吧,亲爱的朱利尔斯。我想我一直弄错了,你是个能给我幸福的男人。”

这一幕没有发生。

美好地梦境消逝,残酷的现实重新包围住他。

“我想我们应该分床睡。”

“可我们是夫妻”

“这世上,有哪个国家的哪条律法,规定妻子一定得和丈夫交配”她回答。

瞧瞧,这是什么词,交配

古朴的说,那发乎本能的行为。叫夜礼;罗曼蒂克的说,叫爱之旅,百科辞典上叫交媾,民间没文化的人直接喊上床。

她非得故意用这种粗俗到极点的词来形容么

可能她是气愤于婚姻中地政治因素,没关系,他会慢慢让她相信,他对她的爱没半点杂质。

一切都会好转的。

他笑出声来,痴狂的笑声在寂静的房间中,无形地显得略微诡异。

渎神者的魂灵无言地倾听着,它一直在琢磨储君所经历的这场绑架。其中的疑点。

它需要这个可怜蛋的身体。但在占据之后,想恢复以往的神力,还需要拿回永恒之柜。它可不想重生没多久。就被区区地绑匪撕票,扔进海里。

不过从匪徒地态度中来看,他们似乎不想伤害朱利尔斯。

圣城安诺并不是一片充满纯洁信仰的净土,他昔日见识多了各种阴谋诡计,它推测到,这群绑匪想对付,或者想得到的,另有其人。

储君只不过是被利用地对象。

当然,这推断没必要好心地说给朱利尔斯听,它只需要静候事态的发展。来等待最恰当的时机。

从窥探孔望进去,那个年轻的男人,嘴角带着笑,眼神却呆涩,整个人显得死气沉沉。

“我是否干得太过了,毕竟他并非我的仇人。”福兰合上窥探孔的遮板,皱着眉头想,就算他用所能提供的最好环境,礼遇着储君。除了人身自由,他不会受到任何苦痛,也一直运用自己的学识,研制药物,来治疗对方精神上的顽疾,但这些行径都是虚伪的,掩盖不了幕后阴险地罪恶。

这念想只能徒增良心上的煎熬,福兰早已无法回头。

“你又心软了”劳薇塔敏感地察觉到,头儿神情中的阴郁。

她其实很难理解这种别扭的思维模式,既然决定复仇,就得抱着放弃一切的决心。

头儿不缺乏决断力,具备着足够的意志力,懂得驾御事物和人心,但太过清醒,清醒得开始厌恶自身。

邪恶得无视任何道德的人,在世间是不存在的。任何人干坏事时,总会为自个找借口。

人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正义,就如一棵树上没有完全相同地叶子,世上即便公认的正义观,折射到每个人的心中时,都会因为各种的理解,产生变化。

强盗抢劫富人,会喊着劫富济贫的口号,让自己的行径宛若是公正大义的美德骑士;黑帮拿着刀具枪械,为了地盘互相砍杀时,会念叨着都是为了兄弟手足;暴君录削人民,也会想着既然神灵让他坐上御座,就代表着认同他的所作所为。

人擅于麻痹自己的精神,让他们的言行显得正确凛然。

“他们有罪,我便代替公义来审判”、“复仇是天赐的权利,这无关善恶,是人无法录夺的天性”、“干,老子没错,错的是他们”,任何借口都好,只要随便找一个,头儿就不会表面上坚强,内心却不停受到煎熬。

他无法掩盖仇恨,于是走上复仇之路,可同时,他也没觉得自己就是正义的使者,正在做理所当然的事情。

在地狱中仰望天国

这简直是傻子的逻辑,只存在于书中的浅薄句子。

否则以凡人的精神,是支持不住的。

“不是心软。”在灰眼姑娘胡思乱想时,福兰回答道,“只是,我觉得自个挺虚伪。”“虚伪不是贬义词。“劳薇塔说道,“那代表人终于长大了。”“长大”福兰哑然失笑,“我很久以前,就不是孩子了。”

“也是。“姑娘微微靠近点,手缓缓伸向男人的裆部,技巧性的挑逗着,“嗯,的确不是孩子的了。“对就对,错就是错,黑白分明。

只有孩童才这么觉得。

世上的事儿,哪有这般清晰明了的。

在炙热的坚挺,挤开紧实湿濡的通道时,劳薇塔爱怜地摸着男人的头发,想。

2008年了,想说点什么,想了想,米什么好说的。

只能说,在新的一年,我着实是应当勤奋点了。

第四十七章政局

做为名门望族的府都,金雀花庄园是拜伦最华丽的住宅之一,它建在坦丁城外开阔的平原上,位于环绕城市的台伯河东岸,拥有十六处富丽堂皇的主建筑和别馆,以及近百位受过良好训练的仆佣,装潢和摆设古典优雅,宛若一座辉煌的行宫,有三条私人修建的马车道连向公路,沿途有私人卫队把守。

金雀花家的纨绔公子里德尔唐莱因施曼,刚刚快马加鞭地赶回了庄园。

“瞧瞧,咱们这位深受社交界名暖们爱慕的小弟,总算舍得从女士们的软榻上爬出来。”

才走进主楼,他就听见有人调你道。

说话的是托曼唐莱因施曼,时年三十五岁,可看上去比他的年龄要老得多,身体已经开始发福,个头不高,远远看上去像个啤酒桶。

他长得也不像父亲,以至于当初很多人怀疑这位大公家的长子,实际上是红杏出墙的结果。但很快,没人在这么说了,因为他的行事手腕,活脱一个小公爵。

托曼长年生活在南部,已有两年没回坦丁了,有人猜测这是他父亲一手操办的,强势的人,总是讨厌有另外个和自己个性相像的人存在于视野中,哪怕那人是嫡亲的儿子。

“噢,也许是少了个指头,名娱们讨厌和一个残疾上床。”又有人嘲弄地接口道。

弗朗士唐莱因施曼走了过来,他是公爵的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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