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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呢老大在这儿保护我呢
“林森你别没大没小的”高个子李木瞪了小矮子一眼,然后看着少年微微一笑,把盘子放在少年面前的桌子上,并且擦干净一双筷子,递给少年,道:“老大,请慢用。”
少年手里的放下茶,把身后缩成一团的小矮子林森,从身后拉出来,撩了一下头发,慢条斯理的说道:“一起。”
小矮子林森听到少年的话语之后,那双漂亮的狐狸眼猛地一亮,他理直气壮的挺了挺胸膛,一本正经的拿起筷子,表情正经的说道:“好了,我开动了。”
说完,他飞快的夹了好几块儿辣椒塞进嘴里。
高个子李木从桌子底下踹了小矮子林森一脚,教育他道:“不准狼吞虎咽,吃饭要细嚼慢咽。”
“咳咳咳李木你这个混蛋,打算谋害亲弟弟嗯”林森被踹了一脚,条件反射的抖了一下身体,然后就呛着了,快速的喝了一口水,他咳得满脸通红。
李木一脸淡定的用干净的筷子,把没被林森夹过的辣椒,夹到一个新的盘子里,递到少年面前,继续道:“老大,慢用。”
少年看了看,拿起筷子吃了起来。
林森看着他们的互动,哼了哼更加快速的夹辣椒。
两个坏蛋,就知道欺负他。
李木和林森是双胞胎兄弟,哥哥李木,个子一米九五,生了一副霸道总裁的模样,可偏偏温润如玉。
而弟弟林森呢
个子一米六,生了一副霸道总裁的小娇妻的模样,有些古灵精怪,还傻白甜。
他们一个跟父姓,一个跟母姓,从小性格不合,喜欢闹腾。
少年书随是他们的邻居,从小玩儿到大的好朋友,说一不二好兄弟。
虽然书随的年龄比他们小了四五岁,但每次打群架,书随都是第一,他们佩服的五体投地,纷纷称呼他为老大、随哥。
这片地是他们几个集资买的,房子也是以他们的名义建造的,自从末日之后,书随就因为有事情跟他们两个分开了,可谁知道,再见面的时候,书随竟然主动来找他们了。
第363章:末世:极限逃杀[37]
在李木和林森两兄弟眼里,书随一向都是高冷的,所以他们两个见到书随主动来找她们,才会这么惊讶。
“待会儿我们去总部。”
盘中的食物很快见底,书随放下筷子,随手拿起身边的纸巾擦了擦嘴,这样说道。
他那张仿佛被上帝精心雕琢的脸颊上,在现在没有任何波澜。
好似,唯一让自己心动的人没有之后,对他并没有什么影响。
李木和林森不知道书随在外边受了多大的刺激,只是在心里偷偷疑惑书随他,到底经历了什么,这次回来,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不少。
听到他这样说,连连点头:“好的老大。”
既然老大都这样说了,那他们这些当兄弟的人,自然要听他的话。
说罢,两兄弟都会到房间里收拾了几件衣服,带上足够的食物,准备跟着书随走了。
“话说老大,我们真的要回总部吗”背上背包,坐在从车库取出来的悍马之后,林森给自己系上安全带,终于忍不住自己好说话的性子,忍不住问书随说道。
总部他们在末世几个月前都没有回去过了,而末世之后,只剩下他们兄弟两个一直呆在那座房子里,都没回去过,就总部那些人的疯狂架势应该能够抵抗住丧尸的。
“嗯。”书随低低的应了一声,打开车门,坐到了副驾驶。
李木在驾驶座发动悍马。
插了一句嘴道:“对了老大,我们两个发现自己身体里有一股奇怪的能力,您有吗”
“是什么。”
听到李木这样说,书随仍然脸色平淡,没有任何变化。
仿佛他们说的,无关紧要而已。
林森憋不住话,得瑟道:“诺诺,老大,你看哦。”
语毕,他的手就凑到前排座位,在书随脸前晃了晃,试图吸引他的注意力,书随冷淡的瞥了瞥他的手,说:“如何”
林森呲牙哈哈一笑,嘟囔了一句看好了,然后,他的指尖就凝起了一层寒霜。
紧接着书随的耳边就充斥着,林森充满激动和得瑟的声音,“老大你看你看你快看,我厉害吧,我根据电影里那样,把它叫做变异冰系异能”
左边传来李木不屑的冷哼声,林森扭过头看自家坑货哥哥。
见林森看他,李木脸色未变,一边开车看路,一边说道:“别得瑟了,老大出去这么长时间,一定早就见识过,你这智商感人啊。”
“李木”林森咬牙切齿,一脸凶相的收起了指尖的寒霜,怒气冲冲的道:“你还是亲哥吗就知道损我”
“很抱歉,如果可以的话,我选择没有你这个弟弟。”李木冷漠道。
林森:“”嘴巴这么毒吃了鹤顶红吗
所以,这坚决不是亲哥对吧
林森在李木这里讨不到好处,气冲冲的撇开了目光。
辣鸡亲哥,毁我青春
李木开车撞飞了一只丧尸,弯唇轻笑道,“老大,这就是外面的世界啊。”
“看来他们成功了。”
李木似感慨,似惊叹的说出了这样一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
可参与这件事的书随和林森都知道李木话中的意思。
第364章:末世:极限逃杀[38]
书随听到他的话之后,轻轻的嗯了一下,表示他听到了,然后他靠着车窗,闭上了深邃幽深的墨瞳,敛去了眼底的深思。
“哎,虽然不明白他为什么那么执着,但是我还是能体会他心里的那种感觉的。”林森抬手摸了摸自己的后脑勺,神色充满忧伤的说道,“希望他的爱人,在来生投胎的时候,投一个寿命长的吧,这样他如果再遇见他的爱人,他就可以放松一下,不用这么辛苦了。”
“拉着全人类陪葬,这种爱是我无法体会到的。”李木眨了眨眼,帅气的甩了一下额前的碎发,转眸看了一眼车窗外的破败景色,心里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
他陷入了深沉而苦涩的回忆之中。
有一个生出来便如同星光一样熠熠生辉的男人,从一岁到二十五岁都是那么的顺风顺水,提前大学毕业,修完了所有课程,各种科研奖章拿到手软。
就是这样的一个天才,在十七岁这种充满青春幻想的年纪,无法控制的爱上一个女孩儿,自那以后,他的整颗心都放在女孩儿身上,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几年后,他的爱人去世了。
是在最美的年华。
那一年去世的,包括他生命里最在意得两个人他的妹妹,和妹妹的爱人。
从那以后啊那个天才呀,从神坛跌落,一蹶不振好一段时间,可不知道从哪里受到了刺激,突发奇想的就开始研究一种能够让人死而复生的药物。
也不想想,可能么
或许对于他这种来说,这件事情是可能的。
就在四年前,他们这批新兵蛋子被派去那个神秘的地下研究室,帮助他,给他当护卫团。
这一转眼,时间匆匆而逝,从他的爱人去世之后到现在,已经是十年的时间。
男人从当初年轻俊美的小伙子,长成了如今风度翩翩的一枝花,岁月在他那张极具俊美的脸庞上,留下无可磨灭的痕迹。
同样他们也见证了,这种药无数次实验。无数次失败,无数次重新研究,无数次改良方案。
十年的时间,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在重复的做着同一见事情,从不停歇,从未放弃。
一切都只为了复活他的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