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酒色杀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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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逐流和金家诸人见礼之后,才过来对原随云和赵昊行礼。
让人有些奇怪但是却又在情理之中的是,金逐流对赵昊非常客气,可是对于原随云却并不显得如何热络。
传说金家内部,金逐流和金灵芝感情最深,如今看来传言不虚。
对于原随云这个即将把自己妹妹抢走的人,金逐流自然没有什么好脸色。
“金少侠想要参加名剑大会?”寒暄过后,赵昊问道。
“金某也是习剑之人,能够一会诸多名剑,当然是不胜欣喜之事。”金逐流道。
金逐流是一个让人看上去很容易产生好感的年轻人,浓眉大眼,一身正气,虽然是出身金家这等豪门大族,可是身上穿的衣服却并不华丽,反而显得十分朴素。
“名剑大会上有资格参加的都是当世名剑,琅琊剑客榜或者琅琊高手榜级别的大高手,他们之间的决斗,稍有不慎便是剑毁人亡的结局,金兄在君山之上已有牵绊,万福万寿园内还有至亲,如名剑大会这等事情,还是保持一些距离为好。”赵昊婉言拒绝道。
赵昊并非看不起金逐流,只是单纯的不想让金逐流去冒险。
以金逐流现在的武功,也的确没有技压群雄的本钱。
“生死各安天命,自从踏入江湖的第一天起,金某就已经有了这个觉悟,若是看到危险就都想着退缩,金某这一辈子也不用做别的事情了。”金逐流不以为意道。
赵昊眉头微皱,片刻后淡淡问道:“任老帮主此刻身体可还安好?”
金逐流脸色一变。
丐帮帮主任慈现在已经病危,天下皆知,可是天下人不知道的是,任慈现在已经病入膏肓了。
结局无非是哪天死而已,已经没有了任何治愈的希望。
现如今君山内部的形势就像一个火药桶,一触即发,稍有不慎就会炸毁整个君山。
金逐流自身的地位武功和人格魅力,让他赢得了帮内绝大多数人的支持。可是任慈却坚持将帮主之位传给南宫灵,任凭任慈身边的那些老朋友如何劝说都不改初衷。
很多人都因此为金逐流鸣不平,也认为任慈实在是太过自私了一些。
因为南宫灵是任慈的亲传弟子,而金逐流并不是。他修炼的乃是金家剑法,再辅以他获得的奇遇,方才成就了一身让人诧异的神功。
真正说起来,金逐流此时的武功早已经超越了南宫灵一个级别,甚至就算是全盛时期的任慈都不能够和金逐流比肩。
可是那句话怎么说来着。你本是极好极好的,却并不适合我。
任慈显然就认了死理,就要把丐帮交到南宫灵的手上。
任慈一天不死,他就是丐帮帮主,帮主的命令,别人自然不能违背。
若是金逐流内心对此没有一丝怨言,那也绝对是假的。
可是既然已经付出了这么多,让金逐流就这样放弃,也是万万不可能。
南宫灵真的比他强也就罢了,可是南宫灵明明方方面面都不如他。正是因为如此,金逐流才更加不允许自己输给南宫灵。
赵昊的话正好击中了他的软肋,他现在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留在君山掌控局势,任慈一死,就算是按照任慈的遗言由南宫灵接掌丐帮帮主,凭借金逐流的威望,都未尝没有一搏之力。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有些事情挡是挡不住的,只能是随机应变了。”金逐流吐了一口浊气。只是语气再没有先前的畅快。
“我倒是可以给金兄出一个主意。”赵昊微笑道。
“哦,请阁主指点。”金逐流眼前一亮。
赵昊的主意,绝对是天下间最值得听取的话。
“你去求原公子帮忙,原公子若是肯插手。一切麻烦弹指可灭。”赵昊示意道。
赵昊并没有骗金逐流,执掌青龙会的原随云,手中所蕴含的能量是金逐流所不能想象的,就算是覆灭丐帮都没有问题,更何况是帮助金逐流掌控丐帮。
另外原随云之所以将自己和金灵芝的关系曝光,最大的原因自然是金家背后的潜在实力。金逐流有希望执掌丐帮当然也是原因之一。
赵昊相信即便自己不说,原随云也一定会出手帮助金逐流拿下丐帮帮主之位,同时给自己结一个善缘。
金家三代子弟,目前来看便是以金逐流为首,而且未来不可限量。
“我若是想,何须寻求外力。”金逐流脸色严肃起来。
他的武功,本已是君山之冠。
若非君山上有太多他放不下的兄~弟,他早已经一走了之。
也正是因为君山之上有太多他放不下的事情,所以他才会束手束脚。
有些时候,金逐流也羡慕那些江湖上的独行侠客,独来独往,不受任何的束缚,可是金逐流也知道,那终究只是一种奢望而已。
自己看着别人幸福,在别人的眼中,金逐流的人生更加值得羡慕。
本就是一个围城而已。
“金兄态度如此,那就没有什么可说的了。”赵昊摇摇头道。
“等等,阁主还没有说到底要不要给金某一张剑帖呢?”金逐流追问道。
赵昊微微皱眉,但是还是示意雪千寻递给了金逐流一张剑帖,随后道:“名剑大会,生死不论,金兄保重。”
“多谢阁主。”金逐流拱手道。
此间事情暂熄,众人回到大厅落座,叶孤城和白玉京则是互相之间气机牵引,谁都没有离开。
天下间比原随云、赵昊身份尊贵的人本就不多,即便是有也不至于来为金太夫人拜寿,所以此刻显然前来拜寿的宾客都已经到齐了,抛去了刚才的不愉快,众人开怀畅饮,觥筹交错,气氛十分热烈。
金逐流和赵昊似乎很是投机,而另一边,原随云和金灵芝则一起上前给金太夫人敬酒。
赵昊随口应付着金逐流,眼睛却落在了原随云的身上。
他亲眼看着原随云喝下了一杯酒。
一杯他自己精修调制的酒。
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
原随云不是大意的人,可是在这种情况下,他还是大意了。
PS:感谢萌喵果果、可攻玉的588赏,感谢凉心亦薄情、本人好人、缘去是空、谜一般的美男子、那一裡长发飘飘、0高速随风0的打赏,昨天做了一天的考题,有些崩溃,想起我以前肆无忌惮的嘲笑依依一年没过科1的事情,忽然感觉我也是嘴贱,这要是步了后尘,我脸往哪放啊。(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