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1 / 2)
爷爷去年去世后,他才再次回来。但是他不愿意继续住在这里,因为记忆太沉重,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但是现在他负担不起温哥华日趋昂贵的租金,只好回到这里来。那是一栋中规中矩的六十年代美式乡村风格的两层小屋,带一个堆满杂物的地下室。家具也都充满了年代感,偶尔还混搭了一些中式风格的桌椅柜子,不过现在它们都已经被用白布盖了起来,上面也落上了尘封的一层岁月痕迹。
楚央把所有的布都揭开了,飞扬的尘土呛得他咳嗽起来。他环视四周,随手拿起了鞋柜上一个头会不停晃动的陶瓷娃娃。这个娃娃是当初爷爷从尚且被称为苏联的俄罗斯带回来的,从他出生就摆在这里,到现在颜色都有些暗淡了,爷爷也已经去世了,它却仍旧停驻在原地。
每一次回来,他总觉得时光像是被封印在这间屋子里了,仿佛下一刻爷爷就会从台阶上走下来,手里端着青瓷茶杯,鼻梁上架着还没来得及摘下来的老花镜。可是理智又知道,爷爷永远不可能再从那里走下来了。
楚央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房间,但也没有打扫得一尘不染,只是到能住的地步便停了。他买了一些面包、牛奶、鸡蛋和电视餐添置在冰箱里,然后就在藤条沙发上躺下,抬眼看着壁炉上方的那台老爷钟不停摇晃的钟锤。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快得如在催命。
林奇说过,被猎犬标记的人只有一个月的寿命了。而且这一个月中,他会出现种种发疯般的症状。虽然他目前还没有感觉到什么,不过他也不会蠢到认为自己能够侥幸逃脱。
这间屋子里,到处都是角。不仅仅是房间的格局制造出的角,还有那些古旧笨重的家具制造出的角。他根本就不可能把那些角都消除。更何况他也不想像林奇说的那个幸存者一样,下半辈子都躲在一个球形的没有角屋子里,战战兢兢地等待死亡。那样的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他决定,如果要死的话,至少要死在这个充满童年回忆的房子里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单元结束~
第15章旧屋(1)
一个星期后,在旧屋里,楚央做了第一个噩梦。
梦里他和宋书良、陈旖、祝鹤泽还有苏钰五个人正在表演,酒吧里很安静,除了舞台上流水一样荡漾变化的光,下面的观众沉默在黑暗里,看不清他们的面孔。他抱着大提琴,宋书良在弹钢琴,陈旖吹着长笛,苏钰坐在定音鼓之后等待着,而祝鹤泽穿着华美的鱼尾裙握着麦克风投入地唱着楚央新写成的歌。
那是他们第一次公开表演那首曲子。
当时他们在酒吧街已经小有名气,有经纪人找到他们,说是愿意与他们签约给他们出第一张专辑。只不过在出专辑之前,要求他们先拿出一首单曲,而且必须是一首出类拔萃的单曲,要是他们所有作品中最出色的。楚央努力了一个月,每次都是写完了觉得不好又撕掉,急得夜夜失眠。直到某个晚上忽然间灵感爆发,一夜未睡一气呵成后,便第一个拿给宋书良看。他还记得宋书良照着谱子在钢琴上弹奏出来时,那张向来冷峻缺乏表情的脸上弥散出的前所未有的动容和悲伤,甚至到收尾的时候已经泪流满面。楚央当时惊呆了,因为他从未见宋书良哭泣的样子。他们几个人甚至还曾经私下说笑,说宋书良是不是连刚出生的时候都没有哭过,生下来就顶着张扑克脸把护士吓个半死。
宋书良一直反对他们表演这首曲子,他说他觉得曲子太过了。但在团员投票之后,三比二的结果下,他还是不情愿地同意了。
只不过楚央还是觉得有些受伤。
楚央默默喜欢宋书良已经很久了,但是他知道宋书良谈过女朋友,虽然已经分手但也应该是个直男,所以从来都没敢表露过半分,也只敢在夜深人静在自己那间合租的小房间里为着一些白天或许根本没什么意义的小接触、互相之间的一些朋友间的关心而暗暗开心,又因为对方的一些无心之言而黯然神伤。而这一次这首曲子就像他最喜爱的孩子一样,是他自认为几年来最好的作品,却被宋书良如此嫌弃。那种感觉,就仿佛被自己最喜欢的人抽了一巴掌一样。
他们的演奏进行得十分顺利,楚央甚至隐约能看到一些人已经在擦眼泪了。之前几次在经纪人面前表演,一个向来脾气暴躁的A型人格听完了竟然也久久说不出话,甚至哽咽起来,一个人跑去厕所呆了一个小时才出来,出来以后就说,这首曲子一定会红遍大江南北。楚央心中本该是开心的,可一种莫名的不安却总是缠绕着他。
就像现在,他在等待着自己的独奏时,在灯光的恍惚间又一次在人群中看到了那个男人的脸。
那个如影随形的总是跟踪他的男人
一股不安化作战栗顺着尾椎骨攀爬而上,他几乎想要扔掉琴弓逃跑。那个男人总是在对他笑,即使周围所有人都在他曲子的感染下陷入悲伤,那个男人却还是对他露出了那种狂热而痴迷的笑容,目光疯狂地盯着他。
男人是他们乐队的狂热粉丝,准确地说,是他的狂热粉丝。即使他们乐团并不算出名,即使他自己也不过是个无趣的作曲人,即使他那张在普通人中算得上中上的端正脸孔放到充斥着花样美男的娱乐圈里就太过寡淡,即使他在乐团里也是最没有闪光点的黯然存在他不知道那个男人到底看上了自己什么,又是如何得到他的种种私密的个人信息,包括他的微信、手机和住址。不论他换多少次电话号码哦、重新注册多少次微信号、搬过多少家都没用。那个男人常常会站在他的楼下,一动不动,默不作声,仰头看着他的窗户。他也报了警,但是那男人消失几天后,就又回来了。
他愤怒过,甚至冲到了楼下揪住那个男人的领子威胁他,如果他再出现自己就揍死他。可那个男人只是用一种近乎看到神迹般的感动和痴迷的表情望着他,你可以做得更好。你可以写的更好,是他们把你束缚住了。你是天使!你是天使!你可以写出来黄衣神的音乐的,你要解放你自己!
每次一想到那些疯狂的话,楚央就如堕冰窟。
宋书良知道这件事后,二话不说就带着几个哥们去把那人揍了一顿,可那人就算被揍得鼻青脸肿站都站不起来,一双烈火般的眼睛却仍旧执着不懈地凝视着站在远处的楚央,染了血的嘴唇仍然在笑,笑得面目狰狞扭曲,笑出一口森森白齿。
楚央在那一瞬间觉得,自己恐怕永远都躲不开这个男人了。
那之后半个月,男人没有再出现,可是有一天,楚央收到了一个包裹,寄件人没有署名。包裹打开后,不是任何他从网上订购的东西,而是一本破破烂烂纸张发黄的书。
书的封面上用英文写着《黄衣之王》,里面的内容也都是英语,只不过似乎是比较古老的英语,就算是在加拿大住过将近十年英语好得如同第二母语般的楚央要读下来也需要费点时间。不过好在书不长,似乎是一出戏剧,可惜不知道是浸过水还是如何,有一些字迹变得模糊不清了。
楚央莫名其妙,怀疑自己拿错了包裹,可是地址和收件人写得又都是正确的。
楚央没有看完那本书,他只看了第一幕。之后他合上书,感觉头有些晕晕的。
他不太确定自己刚才读到了什么,有种恶心的感觉弥漫在喉间,想吐又吐不出来,脑子里有无数翻滚的混乱的思绪。他有种自保的本能告诉他,不能再继续看下去了。他打开手机搜索了一下黄衣之王几个字,才知道那是一出挺有名的剧本,据说所有看完的人都会陷入疯狂并且自残的剧本。只是人们都说这本书是一些作家杜撰出来的,在现实中根本不存在。
如果不存在,在他手上的又是什么?
当天晚上,楚央就写出了那首歌。他确定自己没有疯,相反,他觉得自己的脑子变得更加清楚了。灵感如同忽然被打通了地下泉眼,源源不绝地喷发出来。他突然变得无比专注,脑子里除了一段段的旋律什么也没有。凌晨五点的时候他完成了那首歌的词曲,然后连外衣都没穿,顶着一双血红的眼睛带着乐谱,一路跑去了宋书良家。
他家距离宋书良家有五公里,他竟然没有想到要叫辆车。回想起来,他当时似乎忘记了一切,只是想着要把曲子拿给宋书良,让他听一听自己听到的旋律。
而现在,他在台上,看着台下那张幽灵般微笑的、满意的脸,忽然意识到那本书,会不会是这个男人送给他的?
没时间犹豫了,祝鹤泽已经唱到高潮,如海豚般凄厉的高音冲上云霞。下面一段就是他的大提琴独奏。
他来不及退缩,手里的琴弓已经扬起。他直觉会有不好的事发生,非常非常不好的事,可是他停不下来。那世上最空洞、寂寞而悲哀的音乐从他的琴弦上漫溢而出。就算是不懂音乐的人,也能本能地感知到那根植在灵魂深处的虚无,那种一切都无意义,一切都注定终结的无奈和无稽。从那音乐,你能看到自己一生犯过的所有错误、失去的所有挚爱、有多少无法弥补的缺失,你也能看到这个世界有多么苍白残酷,看到一次又一次互相厮杀憎恨的轮回,看到未来的无望。就算再怎么努力,也只能走向失败、走向庸俗平凡、走向不可逆的衰老死亡,幼年有过的那些灿烂憧憬,也都化作风中乱飞的彩色气泡,一个一个早就破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