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司法正义与私人正义(提线木偶20)(2 / 2)
总有人说干某某行业,决不能丢了初心。
被一桩桩病态的凶案和所谓“杀戮的艺术”所侵蚀内心,最终自己也化为凶手之一的侦探,从不稀缺。
可侦探这一行的初心,有些复杂。所以从来没业内人士说当侦探不能忘了初心。
侦探行业本身,就是灰色的。所谓的初心在这种灰色行业不好定义,没法做到像“医生的初心就是救人”一样张口就来。
侦探是有天职的,那就是找出真相。然而初心,真的没有什么较为统一的标志。
非要说的话,侦探们更倾向于将自己行业的初心比作一杆天秤。
天秤名为真相。这意味着只有找出了作为必要条件的真相,才能开始将其作为载体,往两边的托盘放东西。
而这两边的托盘,皆为“正义”。
不同的地方是……一个,名为“司法正义”。
而另一个,名为“私人正义”。
这杆天秤两边的砝码,要放多少全看侦探个人。
可无论哪一种过度倾斜,都将造成极端。
一切,都建立在侦探洞察真相后。
那么所谓司法正义,自然指的是以司法角度处理问题,将犯人交给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彻底倾向司法正义的结果,便是不分案件具体情况,不考虑任何理由,一定将犯人绳之以法,维护司法尊严。
而私人正义,则看侦探个人认为什么是正义。
有些侦探的私人正义,就是司法正义。因此私人正义的托盘上,就不会有砝码存在。
而有些侦探,则有些不同的观点。他们在面对一些情况比较特殊的案件时,可能会视犯人的动机是否值得同情、被害人是否罪大恶极等综合因素来做自己的考量,从而站在犯人一边,放弃离开,不揭穿他的所作所为。
侦探该不该放走犯人——这个话题拿出去公开讨论,得到的结论当然是“不该”了。侦探们原则上是不能这么做的。
任何情况下,都不该公开宣扬放走犯人的想法。即便这么做过的侦探也会默不作声,将此事作为永远的秘密。
可有一件事,是非常明确的。
完全倾向于司法正义,没有任何问题。这是理所应当的。
可完全倾向于私人正义,一旦侦探的道德感较为模糊,那么可能催生相当可怕的后果,甚至践踏了司法界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