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疑罪从无(黑色照片36)(1 / 2)
这家伙有事瞒着我。
跟侦探不说实话的人,好多都是因为自己也干了亏心事,不想让人知道。
就像自己因为一些说出去会难堪死的原因生了病,病人便不愿意把病情如实说给医生听一样。
不过,病人有时候说个谎,医生还能治。
侦探的话……
说谎说得好点,他可能就真听不出来了。
毕竟侦探要怀疑委托人给出的条件,就像是提前开始侦破案件、攻击友军了一般。
很多委托人各怀鬼胎,可干这行却又有必要相信委托人给出的线索再着手行动。
这就导致有可能会变成被友军包围的局面——依照委托人掩盖实情后给出的错误线索,越查方向越歪。
从而离真相越来越远。
在得出调查结果后,甚至可能发现委托人才是最罪大恶极的那人。
这时候,就需要抉择一番了。
到底是说出此事,还是默不作声呢?
每个人的价值观不同,对于侦探这个职业的看法也不同。
有些人会觉得侦探是要追查出真相的,可查出真相后,按照委托内容办事就好,不必节外生枝。
有些人则觉得,他不是要对委托人负责,而是要对真相和法律负责——虽然这里面的“真相”也是用相同的笔画写出来的,可含义却完全不同。
有人会觉得这有点像律师行业里也一直争论的问题。
就是该不该给明显有罪却想要伪造证词开脱罪名的犯人辩护,该不该把他对律师说的这些实情交给检查机关。
前者看个人意愿,后者的话,这当然是不应该的。
因为不符合法治精神。
虽然很残酷,但律师良心过不去只能选择不接这个辩护委托,不能泄露雇主说出的机密证词。
背叛委托人,是违背律师职业道德的。会被吊销律师证。
不怎么了解法律的人时常会对此表示不理解,觉得律师如实说出委托人的罪行完全是替天行道,怎么会受到处罚?
但事实上,法律要求的就是程序正义而已——它需要一个完全公正的流程。
为罪大恶极的人辩护,也不意味着律师的职责就是要为被告人脱罪。他真正要做的,是确保被告人受到合法的审判。
他要在审判过程中留意被告人是否被量刑过重,有没有哪点行为在法律上是灰色地带等等,并提出自己的看法,维护审判的公正性。
法律的所谓公正是只看事实。就算做的事再恶劣,也必须按照现有法律的可控范围内进行判决。
可能有些时候的确因为法律的漏洞而导致判决不公平,但那在法律上来说,是公平的。
这个法律漏洞,很多时候最多被用一次。
有人用漏洞脱罪,就能暴露出现有法律体系的不健全。法律工作者们就会开始研究商讨修改方向,来将法律变得更加完善。
经常会出的xx法第xx修订案,就是这么回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