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人肉摇钱树:金钱之花(2 / 2)
问:我们是死在你手里的怨鬼,现在以复仇的名义对你进行讯问,你要如实回答我们的提问,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基本信息问答略)
问:你害过几个人?
答:四个。
问:这四人的身份?残害她们的手段?
答:第一个是我前夫,有一次我们跟着野营团去登山,我趁着没人注意,把他从断崖上推下去了。第二个是老李,我逼他弄断自己的胳膊。
问:说详细点。
答:老李和我结婚的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了,他之前没娶过老婆,所以非常在乎我。我用离婚来逼他,用推台锯锯掉了自己的手臂。
问:其他人呢?
答:老李的母亲,是我按着她的头,在灶台上撞死的。李雪是被我用锯隔断双臂,最后饿死的。
问:你做这些事的目的?
答:骗保险,为了钱。
问:李雪是你的亲生女儿,你怎么忍心逼他卖淫?最后害死她呢?
答:(情绪激动,声嘶力竭)她是我前夫的孽种,我前夫那个混账不去工作,常年酗酒,每次喝多了都要虐待我。李雪她是罪有应得,我是在复仇。
问:现在你后悔吗?
答:我不后悔,我知道自己会下地狱。你也一样,你也会下地狱的!
问:你以为自己在哪里?这就是地狱,他人即地狱。
(其余部分略)
看完了整篇笔录,我沉默良久,心中无法平静。
白橙说:“真像笔录里说的,讯问者是怨鬼吗?”
于教授摇摇头说:“不会的,这个人明显是先我们一步发现了真凶,想用自己的手段制裁她。”
听了于教授所说,我忽然想到了清风客栈密室里,曾经出现过的神秘人。
这宗隐藏颇深的杀人骗保案,总算是水落石出了。
可是新的案情却同时出现,那就是迫害林媛的凶手。
即便有人认为林媛罪有应得,可制裁她的必须是法律,而不是任何人的私刑。
不过这新的案件,就要归江城警方去调查了,特案组已经完成了任务。
林媛最后还是在激励抢救下,保住了一条命。不过却瘫痪成了植物人,她身上的创口十分之多,离远看的话,就像是一只削了皮的凤梨。
警方在林媛的别墅中,发现了一个隐蔽的地下室。在里面找到了曾经囚禁李雪的证据,和很多性虐待玩具。在后院找到了林媛养的六只德国狼犬,可是警方搜遍了别墅,却始终没有找到李雪的另一只手臂残肢。
只是在搬运李雪尸体的时候,那些狗叫个不停,狗嘴里的口水流出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