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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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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时代回头看,我绝不是一个擅长“读书”的人,称一声“学渣”也不为过。

初中以前因为家境好,做个学渣问题也不大,反正我念得是私立学校,给赞助费就能上的那种……那会儿的我总觉得:自己只要再熬几年,等读完了高中,就会被送到国外,随便找个野鸡大学镀镀金,然后回国到自家的公司里继续上班混日子就行了。

可后来情况变了,我也就迅速变得“懂事”起来。

高中那几年,虽然我进了一所有口皆呸的公立学校,但我除了读书以外完全没有被其他任何事分心过,什么交朋友、早恋、打游戏、出去玩……我根本没有那种时间和经济成本。

就连不良少年对我都没有兴趣,在他们眼里我是那种“不但一分钱都榨不出来,惹急了还能跟你玩儿命,玩儿完了还能反过来从你身上讹出个仨瓜俩枣”的无产阶级斗士。

我每天上学放学都是步行,无论是四十度的高温还是雨夹雪的天气,这单程40分钟的路程我都坚持用走的,这样一个月可以省下88元的公交费(以来去各2元,一个月去学校22次计算),用来补贴学校的伙食费;我和母亲租住的房子里虽然有电视,但我们从来不开,连机顶盒都给退了;我上网都是蹭邻居家的ifi,而且只在有学习需要的时候才打开我那台二手的破电脑,其他时候根本不开机……就为了省电。

这样的我,除了上学,还有帮母亲分担一点家务之外,其他所有的时间都在努力学习。

然而,我是真的没有应试的才能,即便是这样努力,我最后也只考上了一个还算凑合的大学,进了中文系。

是的,有志成为记者的我,甚至都不是“新闻系”毕业的。

顺带一提,我问过新闻系的同学,他们那边就业的情况如何?人家告诉我,就算是新闻系毕业,最后真正能进媒体工作的人也不足一成,其中绝大多数还都是走关系进去的。

就这样,母亲去世后的第二年,我离开大学,拿着一纸文凭,踏上了社会。

和绝大多数“刚出来混”的大学生一样,我有傲气、有热情、天真未褪、胆壮心雄……然后,不到半年,这些品质基本都被磨没了。

社会教给你的一些东西,是父母和老师教不了的,是语言可以描述但无法真正传达到的,是只有自己体会了才能清楚的。

社会会用它特有的方式告诉你:你很普通、你很愚蠢、你身上可能的确有那么一些闪光点……但除了你自己之外没人在乎、你对公平的理解有待提高、你付出的信任有时是需要买单的、在你没有证明自己的价值之前你的想法对别人来说是一文不值的等等等等。

通常来讲,经历得挫折越多,你学习的机会就越多。

我,慢慢变成了一个自己曾经十分看不起的、很讨厌的“成年人”……

24岁那年,在辗转了好几家公司、浪费了不少青春、也吃了不少亏后,我终于进了一家与出版传媒相关的大企业;我小心翼翼地工作、小心翼翼地待人、小心翼翼地溜须拍马、小心翼翼地党同伐异。

忍气吞声一年多,终于,我得到了一封调任信。

这一切,自然都在我的计算之中……调任我的那位领导,以为自己睡了我的女朋友,出于心虚,才满足了我的这个要求。

他把我调走,是为了息事宁人、平息事态;但实际上,他睡的那女的……根本不是我的女朋友。

在这栋写字楼里,上到经理总监、下到前台保洁,哪儿有人看得上我呀。

论“硬指标”,我长相普普通通、学历普普通通、家里又一穷二白;论才情,我连句正经的英语口语都说不利索,中文倒是学得不错,但整体表现出来就是油嘴滑舌、素质极差、动辄游走在性骚扰的边缘……谁能看得上我啊?

这次的事儿,我只不过是略施小计,先偷偷查到了那妹子的手机号码和社交网站昵称,然后用我自学并钻研了多年的ps技术……说起来ps这软件我还是下的盗版……伪造了几张合影和几段聊天记录,以此诈了那位领导一下,随后就威胁,要把此事告诉他老婆。

那他自然就慌了。

他一慌,事情就好办了。

我向他承诺——“只要能将我调任,我就会和那女的‘断绝来往’,想必‘她也不会在你面前提起我的’;我俩从此以后就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我也不认识你,你也不认识我,反正调任以后我也不和你在同一层上班了。”

就这样,我摇身一变,从一个“派信小弟”,变成了“调查记者”。

不得不说,如今这社会,还真是一个“关系社会”,你有没有学历、有没有本事,有时真的不如“你有没有人脉”来得重要。

不过,通过这番经历,我倒也发现了,自己并非一无是处。

原来……在调查情报、搬弄是非、敲诈勒索、揣测人心这些勾当上,我意外得挺有才能啊。

第二章判官之章(一)

2219年,5月1日,尼德兰郡,海牙市。

此地,被称为联邦的“司法之都”。

海牙市拥有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法学院、最优秀的警校、最大的监狱(此处指民众知晓的公开的监狱,九狱并不算在其中)……还有着最为著名、且级别最高的一座法庭——联邦海牙法庭。

虽然人人都知道水晶郡才是联邦政府的权力核心,但是说到司法,民众们首先想到的会是海牙。

毫无疑问,这座城市的治安也是非常好的,至少也是和水晶郡旗鼓相当;你想啊……撇开在职的司法人员不谈,街上每十个平民里大约就有一两个是学警、或者是法学院的学生,这些年轻人个个儿都知法懂法、血气方刚,而且他们每个都盼着能在学生时代就干点儿实绩出来给自己的履历添上一笔。

在这种环境下,你还敢在大街上抢包?敢在公交上扒窃?估计被害人都不用自己喊,你就已经被三五个火眼金睛的“热心群众”拿住然后直接扭送警局了。

然,5月1日这天的正午,有一个男人,打破这里的宁静平和。

他的名字,叫詹姆斯·兰斯。

中午十二点,兰斯提着一个特大号儿的琴箱,来到了联邦海牙法庭正大门前的台阶下。

起初,在门口站岗的警卫并没有怎么注意他,因为这里往来的行人颇多,欧洲这地方文化气息又比较浓厚,就算有个路人手里拿着琴箱也没什么奇怪的。

但是,当兰斯在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中,从琴箱里取出了一个火箭筒时,情况瞬间就失控了……

十二点零三分,在周遭人群的惊呼声中,一发火箭弹破空而起,呼啸着飞向了海牙法庭正门屋顶上方的朱斯提提亚(即左手天秤、右手宝剑的正义女神)雕像。

一声巨响过后,那高逾五米的雕像轰然蹦碎、化为一块块碎石,塌落而下。

由于兰斯在发射之前就已经引起了相当程度的骚动,使得这个区域的人群提前就散开了,因此那些石块落下时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只是砸坏了几处法院门口的石阶。

尘埃落定后,兰斯便放下了火箭筒,面带微笑地站在原地,好像在等待着什么。

“别动!举起手来!no!”不出所料的,在一段并不算长的反应时间过后,法院门口的两名警卫率先掏枪、冲了上来,且嘴里还在大喊着那几句大家在电影里已经听烂了的台词。

紧随他们其后的,是五六名同样荷枪实弹的职业警员——这个法庭每天审理的案件非常多,基本上时刻都有警员出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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