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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记得初生演替对自己说过的话,他说:
“因为我不要你成为为了理想出卖自己的女表子。”
“如果,霍克斯有一天要与人做这种事儿,我希望那时因为爱情,而不是其他的理由。那个人是坎帕斯也好,其他我不认识的人也好。当然,如果可以,我希望那个人是我自己。”
“我叫初生演替,我会守护着你,直到你与坎帕斯重逢,又或者直到你爱上其他人”
“我爱你,有胜于我的一切。”
异样陌生的感情在她的胸口蔓延,就像被深埋在地下的石油,忽然遇上了燃烧的烈火。
她不断告诉自己要冷静,但是那汹涌的情感,从来未曾感受过的喜悦却像是挡不住的洪流,在她心头回荡。
她看着他,又看见站在高山上的坎帕斯。最后,她终于明白的梅林的话:“那不是爱,那是崇拜。”
原来这才是所谓的爱情,不如理想那般光芒万丈,但是却不刺眼,暖和得像是午后的杨广,让人忍不住永远沉醉其中。
直到这时候,她才发现,原来自己还是个女人。
霍克斯已经习惯了去模仿男人的举动,她大大咧咧,她满口粗话,但是那也终究是她的壳。
有了这层壳,她才能在西格玛的军营里和战士们称兄道弟。
有了这层壳,人们才会认可她是真正的战士。
有了这层壳,她才能够度过漫漫长夜,来到今天。
希瑟尔的事情发生之后,霍克斯开始极力地将自己变成一个粗野的女人。
上苍赐予自己的是一份不幸的魅力,它引发了坎帕斯和希瑟尔持续了无数岁月的战争,毁了自己的家园,并且还要祸及当世。
有时候,她也会做梦。
她梦见自己只是那么一个平凡的女人,相貌普通,有一个靠谱而且老实的丈夫,有几个孩子。
丈夫是一个山野间的猎人,又或者是一位渔夫。
早出晚归,不说浪漫的话,但是却能给自己带来安宁的生活。
当人,现实就是现实,不可改变。
于是,霍克斯撕下自己的衣衫,去给初生演替包扎伤口。过了好久,她才问道:“你喜欢我”
“是的我以我的性功能保证”
霍克斯笑起来,她知道,自己也时常这样,出口就是荤段子和让人喷饭的话。
她道:“可是你的手没了。”
初生演替道:“不妨事儿,下次看到陈风他一定有亲切感。”
霍克斯道:“你在发烧”
初生演替道:“伤口创面有点大,还好,我是进化者。最多两三天,只要止血就能恢复战斗力。”
其实,初生演替真的没有在逞强。
一条静鹰司的血液能够让人返老还童,断肢再生。凭借他和一条静鹰司的关系,要搞到一些血就是一句话的事儿。
不过,他不准备修复这条断肢。
因为他想起了一个典型案例陈风。
说起来,成为一个残疾人对谁都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儿,但是陈风却因此因祸得福。
前些年,陈风是右手剑,等到陈风被杨烈砍了右手,又成了左手剑。
正因为此,获得了新身体之后的陈风,才能够左右手使两招完全不同的剑术。
既然自己碰巧被砍掉了右手,何不试试
说不定,自己就真的变成了第二个陈风。而且,自己还有一个优势,那就是自己同时会屠龙十四式和绝地十四式。到时候左手剑右手刀,那岂不是会走路的bug
对初生演替来说,损失一只手的影响的确不算太大。
毕竟,精神力不受影响。
虽然他擅长右手刀,但是左手出刀也不是太大的问题,或许速度上有影响,但是在威力应该差不了太远。
但是即便如此,他的伤还是有些严重,即便是以超级进化者的体魄,也有些缓不过气来。
今天的霍克斯变得额外温柔,她将他的头抱起来,然后放到双膝上。
初生演替正准备合眼睡一会儿,但是霍克斯却说出了一句他想都没想过的话,一瞬间让他睡意全无。
“等到我见到坎帕斯,我会和他说清楚。”
“你说啥”初生演替几乎是要跳起来,但是伤口却让他浑身剧痛,忍不住又睡了下去。
“我说我会和坎帕斯说清楚。”
即便是霍克斯,说出这样的话也仿似付出了巨大的努力。
她是西格玛的神后,是坎帕斯和希瑟尔战争的最初理由。
霍克斯的样子有些慌张,这种慌张或许来至于坎帕斯,或许来至于她的纯洁。
“可是可是在此之前,我们只能做朋友。在我见到坎帕斯之前,我是说,如果你愿意等等的话。”
初生演替点了点头,道:“我知道,我也一样。”
是的,初生演替也一样,他不希望霍克斯成为一个对丈夫不忠的人。
他想和她在一起,但那必须是在她将一切处理好,以一个未婚女子的身份站在自己面前的时候。
没人规定结婚的人不能离异,因为寻求幸福是上天赋予每个人的权利,离异并不是一件可耻的事儿。
但是,在每个文明的人文风俗之中,给丈夫带绿帽子这种事儿,都是三个人的耻辱。
第三者是家庭和誓约的破坏者,妻子是不忠者,丈夫是无能者。
初生演替不想做出这样的事情,也不希望霍克斯因此变成历史传说中,真正成为那个引诱男人堕落的魔女。
所以,在此之前,他和霍克斯都必须要学会克制。
如果两人能够真正走到一起,那必须找到两个条件。
第一是坎帕斯本人。
第二则是坎帕斯已经如同他的猜测一样,已经死去的证明。
所谓正直与勇敢,就是这么一件事儿。
霍克斯道:“我出去找些吃的,在这里恐怕还要呆上很多天,这林子里应该有一些合适的猎物。”
初生演替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