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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节阅读 162(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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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胳膊。就算刺中对方,死人骨头并不存在咽喉,顶多割断颈椎骨。数只骷髅抓住他,就要把他的皮肉撕破。

突然间,小郡王举起快枪,打爆几个头颅骨,顺便将脱欢拽回来。

脱欢已受重伤,身上布满锋利的骨头扎的洞眼,如同被戳漏了的水瓶子,不断往外喷溅鲜血。何况他的体重超过两百斤,腹中空空的小郡王,没两下就拽不动了。

阿海与老爹上来帮忙,左手匕首,右手快枪,镰刀般割倒一大片。九色吐出琉璃火球,烧掉后头源源不断的骷髅武士。秦北洋的三尺唐刀,剁下好些骨骸,保护阿幽与沃尔夫娜两个女人。老金的一把铁镐舞得风生水起,一看就是练家子的独门武器,绝非普通的矿工镐。

“脱欢”

小郡王竟然叫出刺客的名字。在人骨金字塔的杀戮战场,失血过多的脱欢面如金纸,握紧他的胳膊,气若游丝:“帖木儿我就知道,右眼皮跳,不是啥好事儿。”

他说的是鄂尔多斯地方的蒙语,小郡王将脱欢抱在怀中,声嘶力竭地用蒙语说:“别死”

“我才是鄂尔多斯的王”

刺客脱欢说完最后一句,颇有王者气概,死不瞑目地看着孛儿只斤帖木儿,溘然离世。

小郡王的肩膀在颤抖,却不敢覆盖死者的眼皮。还是阿幽擦着地面翻滚过来,为脱欢合上双眼。

秦北洋砍倒两具身着锁子甲手握长矛的骷髅,杀开一条血路。阿幽被迫抛下脱欢,要是纤纤少年还好说,这个二百来斤绝对带不走,必成为人骨金字塔的一部分。

突然,两只死人的手骨抓住阿幽的小腿,她只娇吒一声,匕首将其轻松切断。二十九岁的沃尔夫娜一路尖叫,由十七岁的中国小姑娘保护。

幸好有九色的琉璃火球与张牙舞爪的鹿角,暂时抵挡住人骨金字塔,幸存者们依次逃出地宫,穿过布满士兵尸体的地宫。

爬上普热瓦尔斯基的棺椁,沃尔夫娜、阿幽、秦北洋、老金、小郡王、阿海、老爹等人爬上软梯,回到第一层地宫。

最后,九色爆发出强大的力量,想必是吃过阿尔斯兰镇墓兽灵石的缘故,一跃冲上数米之高,艰难地回到主人身边。

深渊之下,到处是人骨金字塔的喧哗声,这些让人闻所未闻的镇墓兽,正在撕碎士兵们的尸体,将之当做午餐大快朵颐

“耶律大石的地宫之中,竟有两尊镇墓兽,一尊是阿尔斯兰狮子,另一尊则是人骨金字塔。”

秦北洋与老金搬来一块大石板,盖在普热瓦尔斯基的棺材上,以免骨骸们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地再爬上来。

来不及喘息,秦北洋拍了拍九色,小镇墓兽当即领会主人意图,正要吐出琉璃火球,烧死刺客老爹与阿海没有比这更好的复仇机会了

突然,一把匕首抵住了秦北洋的咽喉。

阿幽、老爹、阿海,三个刺客都远远地看着他,而这把象牙柄的匕首,镶嵌着“白虹贯日”的图案,正握在老金的手掌心里。

沃尔夫娜高声喊了俄语的不“het”

九色心系主人安危,不再吐出琉璃火球,只是顶着雪白鹿角。老金的匕首顶着秦北洋的咽喉,与它保持距离,以免被鹿角戳个透心凉。

“老金,你果然是刺客们的同伙。”

“你说错了,我不是同伙,我就是刺客。”

老金的臂力有真功夫,平举匕首,纹丝不动,差之毫厘就能割破秦北洋的喉管。

“哥哥,对不起。”阿幽低声说,“当你和白俄人出现在库伦,就有眼线用电报告诉了我。我们立刻赶来蒙古保护你,却发现你和白俄人都已向西而去。”

“这就是你说的保护”

秦北洋瞄着自己脖子上的匕首。

“是的,保护你。我们纵马狂追,踩着白俄人留下的痕迹,追踪到李陵墓前。我发现了你们的马,判断你最有可能在墓里,便让熟悉挖墓的老金,把你们救了出来,否则你早就饿死了。”

“谢谢你了,阿幽妹妹。”

话虽这么说,秦北洋却一点都不客气。

“北洋,我一辈子都在西北挖掘古墓,制服过许多镇墓兽。但我听说,你是在天国学堂修行地宫道的第一名优等生,打破了我在二十年前的记录,我很佩服你呢。”

“两年前,我还以为那只是个梦原来你就是镇墓兽猎人”

“老金,你说的太多了。”

刺客老爹警告一句,老金却看向阿幽:“主人,恳求您放过秦北洋,他是个至情至性的好人。”

阿幽沉默片刻,瞪着乌幽幽的大眼睛说:“哥哥,你们走吧。”

秦北洋叹息一声,抱拳道:“阿幽妹妹,我要杀死刺客阿海与老爹的誓言,绝不更改。”

回到普热瓦尔斯基的墓碑前,天色大亮,原来已在地宫度过一昼夜,却有数百条性命葬送在地下世界。

湖边走过一匹乌黑的骏马。

不可思议,这马儿的形态美极了,通体如黑缎子油亮,唯独四个蹄子雪雪白,这不是四蹄踏雪的乌骓驹吗项羽在垓下被围,高歌一曲“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这“骓不逝”的“骓”指的就是这种品相的马。但在它黑漆漆的肩部,隐隐有一团暗红色,似乎正从皮肤底下沁出。

“汗血马”

小郡王认出了这匹宝马。李陵墓里,他们也见识过汉朝的汗血马镇墓兽。汗血马的原产地,据此不过百余里。

它没有马鞍,也没有缰绳,就像一匹野马,这是老天爷的恩赐让这稀世良驹送到眼门前,古人说千里空收骏骨,汉武帝为它打了一场大战,远征过一个国家,不知牺牲多少生命。

秦北洋慢慢靠近汗血马,闻到它体内热气滚滚的血液。所谓“汗血”,因为皮肤较薄,容易被人看到血管,加上马的肩部汗腺发达,容易产生鲜艳的错觉。

突然,汗血马抬起两条前腿,依靠后退支撑起全身,几乎直立在伊塞克湖盘,嘴里发出刺耳的嘶鸣,仿佛一头要飞身上天的黑龙。

秦北洋不能让它跑了,纵身跃上马背,牢牢坐于胯下,双手抓紧马鬃。这马胆大,忽而向后尥蹶子,忽而双腿直立,走在伊塞克湖的峭岸边,差点坠下去。秦北洋在俄国参加红军,作为骑兵从乌拉尔山杀到远东,成为驾驭顿河马的好骑手。而从蒙古到新疆的这趟旅行,他又成了蒙古马的好主人。他已换过好多匹马,每次熟悉新坐骑,都要克服这种困难。

汗血马驮着秦北洋,冲上一片高山草地。马蹄得得作响,风驰电掣,将雪山湖光远远甩在身后,天地恍如拉了一场洋片。他骑在没有马鞍的光背上,来回跑了几十里,屁股几乎颠烂了,终于让它安静下来。他把自己的耳朵贴着马耳朵,抚摸马的心脏,就像抚摸一个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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