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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
突然裴旻动了,他出手如出剑,闪电一般握着毛笔,沾了墨汁,在宣纸上写下了胡无人的第一段。
他下笔如神助,洋洋洒洒的四十二字,竟然至上而下,由左至右,一气呵成。
这第一段他用笔刚劲峻拔,笔画方润整齐,一字一字好似兵卒布阵一般,整然有序,气度恢弘。
到了第二段,裴旻速度开始减缓,他用笔的方式又有不同,一字一字,徐徐写之。写出来的字疏瘦劲练,其外柔内刚,沉厚安详,笔势恍如飞鸿戏海,极生动之致,将战场的杀机四伏,凶险莫测体现无疑。
待写最后一段“敌可摧,旄头灭,履胡之肠涉胡血。悬胡青天上,埋胡紫塞傍。胡无人,汉道昌”的时候,裴旻用笔更是细腻,一笔一画徐徐写之。
“这是”
李白瞪直了眼睛。
王之涣也惊呼出声来。
两人互望一眼,皆看出了彼此眼中的不可思议。
书法有大字小字一说,写大字难于精细,而写小字难于宽绰有余。
而胡无人属于中字,不似文章那么密集,亦不似匾额那般宽松,要兼顾两者之长。
第一段裴旻以大字的手法来写,沟壑出了圆润、娟秀、挺拔、整齐,而第二段采用的是小字的手法,雄壮、厚重,运笔时用藏锋,收笔时用回锋,写出了暗藏的杀机。
这第三段裴旻竟然将大字、小字的写法融为一处,撇笔用尖锋,收笔用回锋:捺笔瘦而收笔肥,点欲尖而圆,挑欲尖而锐,弯欲内方而外圆。
这种独特的书写手法,非但没有显得任何不适,反而将大字、小字的特点都描绘而出。
这唯有将楷书研究深入骨髓,才能掌握的独特手法。就如当年王羲之号称天下第一行书的兰亭集序那二十一个之一样,二十一个之,二十一个不同的写法,可谓极高境界。
短短一首诗,裴旻居然运用了三种书写方式,将整首诗的三段不同的风采完全衬托了出来。
在看整篇字,笔笔不同,而又协调一致,一竖字写出来,错落有致,却又一直在一条线上,行气自然贯串,望之如串串珍珠项链,神采飞扬。
裴旻如有神助的收回了毛笔,看着自己的杰作。
徒然明白了张旭当年写秦王颂的感觉,这篇胡无人是他凭生力作,超凡的水平发挥,将会是一篇极难超越的典范。
甚至让他产生一种错觉,这字不是他写的,而是神仙上了身。
“太完美,太妙了”
李白甚至不如何来形容裴旻这片力作,最终感慨道:“唯有国公字,方衬这首诗。”
王之涣动容道:“国公楷书居然功底至此,足可以欧阳虞褚相媲美也”他说的是唐初三大家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
如视珍宝的看着自己的杰作,裴旻笑道:“除非某书法有脱胎换骨之精进,不然此生再难出如此佳作。”
不等墨迹完全干透,李白抢先一步将字帖抢在手上道:“谢国公赠字”
裴旻笑道:“又不跟你抢,待我拓写一份,这原稿送你便是了。”
李白这才小心翼翼的重新摊放案几之上。
王之涣也道:“既要拓写,也赠予属下一份吧。国公此书,必将名垂青史无疑。”
风雨会京师第三十五章马贼覆灭
裴旻照着摹本拓印了两份,一份自己收着,另一份交给了王之涣。
至于正本,纵然心中有些不舍,还是交给了李白。
毕竟没有李白的诗,也没有今日他的字。
何况字帖这种东西赠予懂得珍惜欣赏的人才是正理,就如张旭赠他秦王颂一般。
这篇胡无人,李白毫无疑问的受得起。
王之涣也如获至宝的将拓本收藏起来。
酒宴继续,经过这首胡无人,裴旻与李白也是大显亲近。
李白一口一个“国公”的敬酒,裴旻给叫的麻烦,直言道:“李兄弟,别一口一个国公的叫着,听着别扭。你也称呼张老哥为老哥,显然是我们一路人。在下虚长你几岁,叫我一声兄长便是。”
李白本为率性之人,素来藐视礼法,当即改了口道:“那兄长也别呼我李兄弟了,直呼太白便可。”
两人一人一个兄长,一人一个太白,喝了个痛快尽兴。
玉浮梁极好入口,但后劲悠长。
能让人于不知不觉中醉去,王之涣以支撑不住,李白倒是越来越精神,时不时吟诵两首诗,当真可谓出口成章。
不过此时的李白,终究只有十七岁,阅历眼见终究比不上日后那个斗酒诗百篇的诗仙,诗句质量一般,并无灵感而起的胡无人那般经典,却也略显小诗仙的风采。
直至深夜,方才罢歇。
裴旻吩咐下去,安排王之涣、李白在府中住下。
洗去了一身的酒味,裴旻带着几分亢奋的回到了卧房。
娇陈已经哄着小七小八睡着了,见裴旻回来,比划了一个嘘声的手势,上来给他宽衣解带。
夫妻多年,娇陈对于裴旻极为了解,第一时间察觉了裴旻的心态:“裴郎今天似乎很是高兴”
“什么都瞒不过你”裴旻搂着娇陈的小蛮腰道:“不是一般的高兴,三喜临门。不过最高兴的,还是结识了一位少年俊杰,一个真正的俊杰,古往今来,鲜有可比的好人物。”
娇陈自知自己丈夫的心性,在他的记忆中除了王忠嗣,还没有人得他如此夸赞,不免笑道:“那就恭喜裴郎了,又收得一位英杰入麾下。”
裴旻怔了怔,看了娇陈一眼道:“你这么一说,倒是想到了我未曾想到的事情,太白才智绝伦,他有出仕之心,却未必适合出仕,我倒是有信心将他培养成才。可如此一来,或许我的纵容,会让大唐诗坛少了一位旷古烁今的人物。我要不要收他”
在同一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