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1章 红人(1 / 2)
短短一年的时间,普希金就成为整个帝国最靓的仔,在成为扈从骑士之后的第1场战斗,普希金就格杀了一位帝国的骑男,还顺带将他麾下的,由10位骑士,上百位扈从骑士组成的精锐骑士团给完全突破,打的彻底崩溃,其中有几位骑士甚至因此有了心魔,再也不敢上战场了。
没办法,普希金的战绩实在是过于诡异了,明明是连斗气还没有拥有的扈从骑士,但却凭借力大砖飞的特性,硬生生地将领先两级的骑男给干掉了。
以至于帝国之盾,伟大的蔷薇骑公,都公开表示,普希金就是帝国的未来,在即将到来的100年里面,他就是整个帝国的擎天柱。很难想象,当像他这样的猛人拥有了斗气之后,究竟能够爆发出多么恐怖的战力出来,到时候恐怕就算是骑伯也能够干掉吧。
于是普希金就成为了整个帝国讨论的核心,许多贵妇人都好奇这个年轻的男孩究竟为什么会有如此恐怖的体质,于是有人翻出了普希金曾经的经历,认为是很有可能因为儿时的那一顿打,激活了体内某种奇怪的潜力,从而让他拥有了如此诡异的体质。
而相较于普希金的体质,他在帝都的所作所为,也一直为人津津乐道。
在完成了击溃整个骑士团的壮举之后,普希金连同他的全部家人就被接到了帝都生活,而且还还被安排加入了王子殿下的圣约翰骑士团,这意味着等大王子殿下继位之后,普希金就能够跟着鸡犬升天,成为未来的王子殿下的心腹,拥有巨大的潜力。
而王子殿下也需要这样一位强者作为自己的手牌,再加上作为王子殿下也不蠢,不会干出这样一对二当做一对三打掉的情况,所以自然对普希金百般呵护,各种示好,普希金也自然是从善如流,很快就成为了大王子殿下麾下的头号狗腿子和金牌打手。
但这还不是最让整个帝都人民震惊的地方,最让他们无法理解的是,明明拥有一身的怪力,这位武力爆炸的强者,却喜欢文学。
据说这位来到帝都的第一件事,就是搬空了几乎整个书店,将里面不多的书都给全部买光了。
这还不够,在成为了大王子的忠实走狗之后,普希金没有去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也没有在哪个女人的床上醉生梦死,反而是向大王子要来了进入皇家图书馆的资格,然后就整天泡在皇家图书馆里面。
除了每天练武和执行大王子的命令之外,他其余的时间几乎都在图书馆里面,整个帝国都没有见过如此好学之人。
而对于自家如此离奇的表现,普希金解释起来也是振振有词的。
普希金表示自己小时候最大的梦想就是读书,只是一直没有机会,现在有机会了,自然要加以珍惜。
当然了,如果仅仅只是喜欢读书的话,这还构不成什么特大新闻。
关键是这个普希金在读书的时候,居然意外的在图书馆的垃圾堆里面,发现了一位名叫刘旭的远古故事之神遗留下来的作品。
据说有一天,普希金路过了图书馆的垃圾堆放处,发现里面堆着满满一座小山的羊皮纸。
普希金大为震惊,连忙询问为什么要丢掉这么多书。
然后图书馆的管理员告诉普希金,这些都是图书馆在清理古代馆藏的时候发现的拥有数千年历史的羊皮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