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章:恐吓(荒野雷击12)(1 / 2)
对于这种要求,很多人都答应了。
在事后被警方调查发现这一问题后,此人也会被起诉——协助逃犯逃犯、知情不报还加以援助的情况当然是犯法的。
正确做法是举报来协助警方调查才是。
不过事实上,逃犯们去找的人……一般也有问题。
很多人不止是因为哥们义气才帮他的。
他们不是真心想帮这个人,而是有私心。再针对这一点调查一下,说不定可能还有新发现。
背后不一定藏着多少事呢。
有些人之所以会帮逃犯,是因为逃犯握着跟他有关的不利情报。
有把柄落在对方手里,害怕事情暴露才不得不帮。
比如有些罪是两个人犯的,其中一个人帮另一个顶了罪。
这时候让你来帮他逃走,你帮还不是不帮?
如果说这种情况下有一部分帮忙的意愿肯定是来自于对他的愧疚的话,那另一种情况就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了。
那种情况就是你确实有把柄在他手里,而他没帮你顶罪。
比如……如果不帮我,那我到时候被抓了,就告诉警察你以前做过xx事。
如果这个秘密是你绝对不想让他人知道的,那你可能就真的会帮忙了。
不过,这秘密必须足够有力,还要让他有之前不说出去的理由才行。
否则你的这个秘密如果违法程度严重,他早就出卖你了。
众所周知,犯人被量刑的时候,会在一定程度上考虑立功表现。
如果你供认出你认识的其他犯人,并且核实他们确实有违法行为,那么就会给你记一个立功表现。
如果老实招供且指认的犯罪行为重大,对警方破案贡献显著,那么原本能判你死刑的案子,是很有可能判你死缓和无期的。
贩毒等罪名就别想了。
基本能让最高法院复核的贩毒案子,个个死刑。
贩卖毒品这种天理不容的反人类行为,自然是要严肃处罚的。
那么在这种立功表现可能救你一命或者让你少蹲很多年牢的情况下,如果你是罪犯,你会不会尽可能的指认出一切你认识的嫌疑人呢?
肯定会的,该招的肯定第一时间就招了。
罪犯们绞尽脑汁也要试图多想出一个犯人来。
到了那种可能靠立功定生死的局面下,更是张三偷了某人一只鸡、李四偷过地里的葱、王二麻子抢过小朋友棒棒糖这类的事情都会说出来了。
嗯,当然。这是夸张的说法。正常人是不可能在警方让你提供有价值线索的时候说这种事的。如果你真这么说,估计问话的警察就会一脸懵逼,进而认定你这家伙并没有什么有价值的情报,再问下去也没用了。
这岂不是血亏?